只有以身作則,引導孩子學法懂法、遵紀守法,他們才能在坦途上幸福奔跑,在陽光下快樂成長;他們的人生舞臺才能呈現亮麗的彩虹
【本報訊】據人民日報報導,今天是“六一”兒童節,一個屬於孩子們的日子,衷心祝願全天下的孩子們健康快樂、平安幸福。
說起“六一”,孩子們高興,父母的臉上也是掛滿笑容。可如果問及它的由來,這又是一件嚴肅的事情,因為它本是對兒童生命權、健康權的一次伸張。“二戰”結束後,世界各地經濟蕭條,成千上萬的工人失業,兒童的處境更糟,有的得了傳染病,不幸離世;有的被迫當童工,受盡折磨。為了悼念全世界所有在戰爭中死難的兒童,反對虐殺和毒害兒童,1949年11月,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莫斯科舉行理事會議,決定每年的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當年12月,為了與國際統一,我國廢除舊有的“四四”兒童節,正式將6月1日作為兒童節。
戰爭的硝煙早已散去,“六一”兒童節所蘊含的保障兒童權利理念被一代代人堅守和遵循。如今,社會發展穩定,人民安居樂業、生活殷實。面對形形色色的玩具、童裝、遊樂場,老人們總說,“現在的孩子趕上好時代,太幸福了。”更深層次的原因是,不斷健全的法律制度深入實施,護佑在孩子的左右。孩子尚未出生,就有法定醫療服務保障體系確保健康發育;剛剛出生,同步生成的出生證明便成為孩子享有受撫養權、受教育權等各種法定權利的開啟。
法律是孩子們的好朋友,可以避免讓孩子受到傷害。兒童遭遇體罰、猥褻、綁架、性侵等新聞報導屢見報端,為避免更多類似事情的發生,我國積極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律體系,嚴厲打擊侵犯兒童合法權益違法犯罪活動。前段時間,假疫苗、拐賣兒童問題備受關注,廣大父母紛紛譴責,司法機關更是堅決依法打擊、嚴懲不貸。
比起懵懂的孩子,父母對法律的理解應該更深刻。近些年來,一些孩子思想出現偏差、行為失範,走上違法犯罪歧途。我們看到的總是父母痛不欲生、社會扼腕歎息。被鎖進法律的牢籠並不意味著被社會拋棄,諸如少年法庭、未成年犯管教所等一系列法律制度都會積極幫助孩子獲得重生,引導他們規範自己的行為。我們知道,與其追悔莫及,不如未雨綢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必須拉滿弓、早行動。其中,僅就家庭教育而言,父母應深知法律既給成長劃定了一條警戒線,也給幸福安置了一份“基本險”。只有以身作則,引導孩子學法懂法、遵紀守法,他們才能在坦途上幸福奔跑,在陽光下快樂成長;他們的人生舞臺才能呈現亮麗的彩虹。
如今的“六一”兒童節,呈現的是孩子權利得以保障的幸福模樣。法律制度是孩子們自由飛翔的翅膀。為了孩子的幸福快樂,父母們不妨在這一天給自己的孩子認真介紹一下這位名叫“法律”的朋友,希望他們能夠好好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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