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消息,二○一五年七月一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四月十五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于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公布并同日实施。《香港国安法》第三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而第十条则订明香港特区应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居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今年四月十五日是《香港国安法》实施后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亦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二次举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为“国家安全 护我家园”,旨在提高全港市民的国家安全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同时加深社会大衆对国家《宪法》、《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的认识,更好掌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每一个环节,并藉此培养更强的国民身分认同。
因疫情关系,本年四月十五日的宣传推广活动主要以线上形式举行,包括推出一套五分钟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特备节目,以及一本以太空安全为主题的国家安全教育儿童绘本。该儿童绘本备有中英文及多种少数族裔语言翻译版本,以及电子版本供线上阅读和下载。有关本年度“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所有项目详情,可浏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网站(www.nsed.gov.hk)及相关社交媒体。
责编:陈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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