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布申请中一自行分配学位安排。(数据图片)
【本报讯】教育局今日(5日)公布,参加2021/2023派位年度中学学位分配办法的小学将于明日(6日)收到《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表》,供分发予应届小六学生的家长。学生如非就读参加派位的小学(包括合资格的新来港儿童),其家长可前往教育局学位分配组索取有关申请表。
家长如欲为子女申请官立、资助、按位津贴中学及参加派位的直接资助计划(直资)中学的自行分配学位,必须在2023年1月3日至17日向有关中学递交申请。
家长如需查阅接受自行分配学位申请的官立、资助、按位津贴中学及参加派位直资中学的名单,以及其可供申请的自行分配学位数目,可参阅《申请中一自行分配学位手册》。该手册会于明日派发予各小学,以及透过教育局网页和二十四小时自动电话查询系统(电话:2891 0088)发放。
中一入学申请电子化
为配合“智慧政府”策略,教育局由2023年起将中一入学申请电子化。如家长已登记成为“中一派位电子平台”用户并以“智方便+”绑定账户,可透过“中一派位电子平台”递交自行分配学位申请及查阅申请结果。教育局鼓励家长及早登记使用“智方便+”,以享用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处理整个中一学位申请程序。教育局网页载有短片及家长指南,介绍有关建立“中一派位电子平台”帐户、登入帐户及经电子平台递交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的详情。
递交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
由本年度开始,家长可透过“中一派位电子平台”向中学递交《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表》及个别学校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如选择将填妥的申请表及其他所需文件亲身交回中学,请注意学校的办公时间及学校实施的“疫苗通行证”安排。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请确保于截止日期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出所有文件。学校在收到家长的邮递申请后会把申请表的“家长存根”寄回给家长,以作保存。
家长收到的两份纸本或电子《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表》,分别会显示“选校次序1”和“选校次序2”。“选校次序1"代表学生的首选学校,而"选校次序2"代表其次选学校。在任何情况下,小学及中学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查询其选校次序,而申请人及其家长亦不应向学校表明其选校意愿。
中一自行分配学位正取学生通知安排
发言人提醒,在自行分配学位正取学生的通知安排下,如学生获参加派位中学纳入其自行分配学位正取学生名单,家长将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学校通知。如家长已登记成为"中一派位电子平台"用户,他们亦会于同日透过电子平台收到自行分配学位正取学生通知。家长无须回复学校是否接受学位。自行分配学位阶段的派位结果,将于2023年7月11日与统一派位结果一并公布。
家长如对申请自行分配学位有任何疑问,可向子女就读的小学征询意见,或直接向申请中学查询。至于一般查询,家长可联络教育局学位分配组(电话:2832 7740/2832 7700;地址:观塘伟业街223号宏利金融中心2楼2室)。
责编:陈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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