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今日公布《教师专业操守指引》。(资料图)
【本报讯】教育局今日(15日)公布《教师专业操守指引》,以清晰说明教师应有的专业操守及行为规范,鼓励教师自觉遵守,保障学生福祉,守护教育专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
教育局发言人表示,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教师是学生的楷模,其言行、操守和价值观对学生影响深远。教育专业和个人修养应相结合,以达至以德育人。他表示,教育局在制订指引时,除审慎考虑香港教育体系的实际情况和现行法例,亦参考教师专业发展相关文件,以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教师专业标准,从而归纳出“专业信念”、“恪守法治”、“以身作则”、“廉洁公正”、“尽忠职守”、“关爱学生”、“尊重私隐”和“维护专业”共8项教师专业操守准则,并就各项准则列举例子说明教师“应该”和“不应”做的行为。此外,指引载列处理教师涉嫌违反专业操守的机制及一些个案举隅。
发言人强调,教师应仔细阅读指引,掌握其对专业及个人行为的要求。学校层面,办学团体可参考指引向属校管治机构作出指示,而学校管治机构可参考指引,订定员工行为管理措施和专业发展计划,以及表扬优秀教师。如有教师涉及专业失当或违法行为,学校可参考指引跟进处理。教育局会参考指引,检视教师的注册,亦会安排教师专业发展及培训活动,以及表扬在德行及教学专业方面表现优秀的教师,建设德才兼备的教师团队。教育局会因时制宜,按需要更新指引内容。
责编:陈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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