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一輛無牌市容監察執法車從沈丘縣檢察院門口駛過
【本報訊】據法制新聞網報導,近日,《法制日報》記者在河南省沈丘縣採訪時發現,在沈丘縣城道路上,一輛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執法車呼嘯而過。而在諸如縣交通局、縣城管局、縣城建局、縣環保局等局機關院子裏停靠的行政執法車輛,多數也未掛牌。有幾輛停靠在路邊的警車,也未懸掛車牌。
據瞭解,執法車輛未懸掛車牌上路的情況,在河南省一些地方並不鮮見。今年5月6日,在沈丘縣電視臺播出的題為“多部門聯合執法強拆違建”的新聞畫面中,公安、城建、城管等執法部門的現場執法車輛,均未懸掛車牌。7月14日,記者走訪周口市、商水縣、太康縣等地,一天之內發現涉及公安、環保、城建、交通、城管等部門未掛牌執法車共12輛。
“沒怎麼見他們(執法車輛)掛車牌,我們都見慣了,習以為常。”商水縣市民王先生說。
“單位經費不夠用,有幾輛車沒掛牌,這也正常,哪家單位都有這樣的情況。絕大多數車還是有車牌的,只是行車證過期還沒來得及去審。”在沈丘縣環保局,該局辦公室主任毛帥告訴記者。
記者質疑,既然辦公經費不夠用,拿什麼購置車輛?既然有經費購置車輛,那麼上牌照的費用為何沒在購車經費中?毛帥並未給出答復。
根據我國車輛管理規定,車輛必須掛牌上路。北京律通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鵬輝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車牌號既是執法過程中的一項公開信息,也是執法程式的一項標誌,不懸掛車牌屬程式違法。
記者隨後來到周口市紀委,意欲反映走訪情況和諮詢此類現象的處置程式。在周口紀委宣傳部講明來意後,一名正在看電視劇的工作人員反復查驗了記者證件,並向市委宣傳部核實過記者身份後告知,由於紀委宣傳部剛成立,她並不清楚各處室職能劃分,因此不知應該往哪里對接。
在記者提出要到黨風政風監督室採訪後,該科室工作人員郝偉(音)告訴記者劉新來主任外出辦案未歸。在記者幾番要求下,他打通了劉新來電話。當記者提出直接與劉新來通話時,電話被掛斷。“劉主任在外辦案,不便接受採訪。他說該項監督職能已於2014年時移交到周口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郝偉向記者解釋。
記者隨即來到周口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車輛管理科詢問相關情況。“我們的職能只是公務車輛的各項審批,對於執法車輛的使用監管並不歸我們科室。”科長李東升非常篤定地告訴記者。
記者又到周口市公安局反映情況。該局宣傳科科長張超告訴記者,不管是不是行政執法車輛,只要是機動車輛都應遵守交通法規,違法者理應接受處理。面對記者問到只走訪一天就發現如此多未懸掛牌照的執法車輛、交警為何未作出處理時,張超說這需要聯繫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並表示希望記者留下未懸掛車牌的警車照片內部查處,其餘行政執法車輛處理結果和原因將及時向記者回饋。
10月8日,記者再次前往周口,在周口市、商水縣、沈丘縣、太康縣等地,看到無牌執法車輛依然故我,情況未有任何改觀。
“從行政法基本原理上講,行政執法部門應帶頭守法,不懸掛車牌從行政程式上講是行不通的,沒有這方面預算這個理由過於牽強。”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莊漢對此感覺十分不解,他認為行政執法部門乃至司法部門開違法車輛執法,是對手中執法權力的一種褻瀆。
截至記者發稿時,並未得到周口公安方面任何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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