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 法学前沿 > 详情

对什么样的被调查人,监委可以提出从宽处罚建议?

2018年05月07日 10:57:05  來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犯错误的同志的一贯方针,也是监察机关必须坚持的政治要求。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监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的有关情形,旨在鼓励被调查人犯罪后改过自新、将功折罪,积极配合监察机关的调查工作,争取宽大处理;同时也为监察机关顺利查清案件提供有利条件,节省人力物力,提高反腐败工作的效率。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美术设计 王婵 文字整理 段相宇)

原文链接:

第三十一条 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一)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

(二)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

(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 相關新聞
  • 發表評論
以下留言只代表網友本人觀點,不代表本網站觀點

正在加载评论……

警队招募日吸逾400人即场交表
警队招募日吸逾400人即场交表警察招募体验日反应热烈,上午收逾400份即场申请。图为参观者在仿真靶场体验雷射射击。(香港文汇报记者郭木又...
澳门回归25周年|岑浩辉:深度
澳门回归25周年|岑浩辉:深度(香港文汇报记者康敬)澳门是联系国家与葡语系国家的重要桥梁,深度搭建好中葡平台是澳门未来着力发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