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11日上午召開全體會議,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對外商投資法草案進行統一審議。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組成人員出席會議,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司法部、商務部有關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日程安排,3月10日,各代表團對外商投資法草案進行了審議。代表們普遍贊成制定外商投資法,一致認為,制定外商投資法是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擴大對外開放,促進外商投資,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彰顯了黨和國家堅定不移推動對外開放的鮮明立場,充分展現了黨和國家把新時代改革開放繼續推向前進的堅定意志和堅強決心,意義重大,影響深遠。代表們一致認為,草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總結改革開放40年利用外資工作的實踐經驗,凸顯擴大對外開放、促進外商投資的主基調,立足於外商投資基礎性法律的定位,兼顧中國特色與國際規則,堅持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妥善處理擴大開放和防範風險的關係,必將為新時代擴大對外開放、促進外商投資、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代表們認為,外商投資法立法過程中,認真貫徹了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兩次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及時組織全國人大代表進行認真研讀討論,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徵求意見,並積極回應各方關切,根據常委會審議意見、代表研讀意見和各方面的意見,對草案反復修改,不斷調整完善。草案符合黨中央有關決策部署的要求,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框架合理、內容得當、語言精練,已經成熟,建議提請本次會議審議通過。同時,代表們也對草案提出了一些完善性的意見和建議。
大會秘書處法案組及時收集、整理代表們提出的意見。11日的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會議對代表們提出的意見逐條認真研究,對外商投資法草案進行了修改完善,提出了關於外商投資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和草案修改稿。下一步,將按法定程式提請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會議、主席團會議審議後,再次提請各代表團全體會議審議。
根據立法法的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職責的決定,列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議程的法律案,由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根據各代表團和有關的專門委員會的審議意見,對法律案進行統一審議,提出審議結果報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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