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檢方公佈了嫌犯居住的公寓內景,檢方認為衛生間(右圖)為嫌犯殺害章瑩穎的現場
「章瑩穎被綁架致死案」於美國時間6月18日,進入定罪階段庭審第五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章瑩穎家人的代理律師王志東處獲悉,當天檢方公佈了章瑩穎的遇害現場即嫌犯所居住的公寓內景。
其中,嫌犯公寓臥室床墊上被指沾有章瑩穎血跡、DNA,現場還發現一根棒球棒,被懷疑系作案工具,「在與其女友的對話錄音中,嫌犯稱曾使用此棒用盡全力擊打章瑩穎頭部」。
此外,一名女性證人出庭作證稱,在章瑩穎失聯當天早晨,嫌犯曾以便衣員警身份試圖誘騙她上車,這與後來章瑩穎的遭遇如出一轍,但被這名女性拒絕。
現場
臥室床墊沾有章血跡
嫌犯稱用棒球棒擊打章頭部
當地時間6月18日的庭審現場,「章瑩穎被綁架致死案」的遇害現場即嫌犯克裡斯滕森所居住的公寓內景曝光。嫌犯與其前妻居住在一起,公寓為兩居室,主臥房間帶有衛生間,牆壁上懸掛著骷髏頭圖像。
檢方稱,嫌犯在衛生間內把章瑩穎殺害、分屍。在臥室的地毯上,散落著棒球棒等疑似作案工具,而臥室的床墊上則被指有章瑩穎的血跡和DNA。嫌犯的書架上還有多本有關兇殺、謀殺的書籍,以及《美國精神病》的影碟。屋內還有不少清潔工具和工具刀。
北京時間6月19日,章瑩穎家人的代理律師王志東介紹,18日當天,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幾位探員的作證主要集中在對克裡斯滕森公寓搜查時得到的物理證據,包括地毯、牆皮、牆角和床上物品,並且發現血跡。「相信明天將有FBI總部的技術專家來作證,說明這些物證與受害人之間的聯繫。」
此外,王志東律師提到,在審判第四日檢方提交的證據中有一根棒球棒。警方稱這根棒球棒在2017年6月9日被發現於克裡斯滕森的公寓,在噴灑魯米諾溶液(魯米諾是一種用於檢測血跡的化學試劑,血液中的鐵會立即催化魯米諾的發光反應,產生藍色光芒)後產生藍色光芒。在與其女友的對話錄音中,克裡斯滕森稱曾使用此棒用盡全力擊打章瑩穎頭部。警方還從章瑩穎的公寓中提取了她的DNA用於比對。
王志東律師透露,FBI的取證專家6月18日展示了他對克裡斯滕森的公寓及阿斯特拉轎車的調查結果。他出示了一張使用替代光源的照片,顯示了克裡斯藤森的床上方的手印、體液和清潔用品,但床上沒有血跡。他還在轎車的前座上發現了大量魯米諾發光反應,但座位上也沒有血跡,說明經過了清洗。
另據當地媒體報導,警犬搜查員傑瑞米·布魯克塔作證說,他的警犬在克裡斯滕森公寓的衛生間警告存在過屍體,但在公寓裡其他地方沒有發出警告。在交叉詢問中,辯方律師質疑了為什麼警犬只會在FBI沒有發現血液的浴室裡發出警報,而不是在床墊和地毯上都有發現血跡的臥室裡。此外,克裡斯滕森的幹牆、地毯和釘板的部分,也被作為證據提交給陪審團。
庭審
嫌犯稱用警徽誘使章瑩穎上車
女友將出庭作證
庭審現場,檢方首次公佈了案發後克裡斯滕森接受問詢的錄影。問詢發生在2017年6月15日早晨,也就是調查人員剛剛追查到章瑩穎失蹤前所上車輛的資訊後不久。伊州大學校警埃裡克·斯帝沃森和FBI探員安東尼·曼加納羅對他進行了問詢。
當地媒體報導稱,在時長55分鐘問詢的前10分鐘,克裡斯滕森告訴調查人員,他在章瑩穎的失蹤當天在睡覺和玩電子遊戲。但不久後,他就改變了說法。「也許我把日期搞錯了。」克裡斯滕森告訴調查人員,「我確實載了一個女孩。」
雖然不承認自己的車就是6月9日章瑩穎失蹤監控錄影裡她所上的那輛黑色土星阿斯特拉轎車,但在接受問詢時,克裡斯滕森承認曾搭載一名年輕亞洲女性,並且與章瑩穎的描述相符。克裡斯滕森告訴調查人員,在她上車後不久,他就讓章瑩穎在「住宅區」下車。他很艱難地解釋出下車的地方,並且無法向調查人員提供準確的位置。
王志東律師則補充道,克裡斯滕森在梅肯郡監獄的獄友查理斯出庭作證稱,他們的房間相近,每天交談。「查理斯稱,克裡斯滕森告訴他,他是用警徽誘使章瑩穎上的車,但也說那名女生後來下了車。」
此外,王志東律師指出,嫌犯為政府做線人錄音的女友,預計於美國時間6月19日下午開始作證。
證人
案發前嫌犯曾假扮員警
試圖誘騙其他女性上車遭拒絕
王志東律師介紹,審判第五日,一位伊利諾伊大學當年博士生艾米莉·霍根(Emily Hogan),證明她在章瑩穎失蹤的早晨遇到了一名大約30歲的白人男子,自稱是便衣員警,問她能不能協助調查,邀她上車以便他提問。
霍根在去年12月的審前聽證會上也發表過一樣的證詞。「我是一名臥底員警。”那名男子告訴她,「我可以問你一些問題嗎?」霍根表示,她回答了「是」,並形容那名男子是30歲出頭的白人,黑色短髮,穿著一件飛行員服裝。霍根說,他向她展示了一個帶有銀色星星的東西,並詢問,「你能上車嗎?」她回答「不」。
霍根拒絕男子後報了警,之後將遭遇發佈在社交平臺上。霍根還在之後警方提供的6張駕照照片當中,相當確定地指出本案被告是試圖誘使她上車的人。
文/記者 張雅 統籌/池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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