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冯新毅主持召开修正案解读新闻发布会
【本报综合报道】记者易小婧、通讯员刘宇驰、刘明、武斌报道:备受港澳及内地驾驶员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于今日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订不仅完善了对重点违法行为加强管理的条款,还对优化执法的措施、简化执法程序的条款、创新制度和强调责任主体的条款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处罚条例》对港澳驾驶员同等对待。
共建国际一流湾区,向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生活圈迈出坚实脚步。新修订的《处罚条例》,是对中央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要求深圳成为法治城市示范,在立法层面上的一次重要响应。其次,是“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将助推深圳成为新时代中国发展的城市范例,也有利于率先探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路径。
继续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
让深圳交通更进一步
特区立法在交通管理方面的回顾:自1992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授予“特区立法权”以来,深圳充分发挥“特区立法权”的优势,在交通管理方面先后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以下分别简称为《处罚条例》、《管理条例》、《停车场条例》)三部条例,做到依法治理、立法为先。
这三部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促进深圳交警严格执法、市民自觉守法起到了明显的积极作用,随着交通情况以及执法环境的变化,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应当对《处罚条例》进行第四次修正。在各部门的积极推动下,2018年下半年《处罚条例》修订工作正式开展并逐步推进。
2019年8月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积极响应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对深圳提出的法治城市示范的要求和定位。
面对车辆总量的持续、快速增长,深圳特区交通事故总量在特区法规的保障下得到严格的控制,交通安全形势稳固。2018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285人死亡,同比减少61人,下降17.63%,实现连续14年同比下降;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为0.86,为全国大城市首个实现进入1的城市,接近世界先进城市的水平。
法的生命力在于执行。2018年,深圳全年查处交通违法911万宗,其中非现场执法505万宗,占总量超过55%。据记者了解,此特区条例在制定、修正的过程中始终考虑了执法的问题,只有严格规范执法到位了,法的每一条规定才能落地、有成效。其次,为了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治理理念的进步,条例特别考虑到运用创新手段进行综合施策的问题,为交管部门采用新理念、新手段进行交通管理提供了法律层面的指导和引领。比如本次修订《处罚条例》创新性地对在线处理违章、通知停驶车辆、通知停用驾驶证、车主提供实际驾驶人信息的对实际驾驶人进行处罚、逃避处理的经公告可以做出决定等作出了规定,目的是切实解决在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难以解决或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使得交通管理产生积极效果。近年来,深圳交警“刷脸执法”、“拉链式通行”、“加强安全带这一生命线的保护”、“法治通城”等等有关交通管理的法治事件,均被评选为深圳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对社会产生积极、广泛的影响。
每一次修例都是城市成长的里程碑
深交警对社会关注修例热点进行解析
深圳的机动车保有量早已超过300w,却还能做到让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有安全感,而这一切,都离不开深圳特区政府每一次修例的完善和深圳交警的详细解析。
深圳交警将与你风雨同行 一路守候
关注热点1:未成年人交通违法,家长需参加社会服务!
交通安全,一直以来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而未成年的交通安全,更是重中之重。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于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免予处罚。新修订的《处罚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愿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安排其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后,给予口头警告,免予罚款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监护人加强教育和监管,并要求其监护人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或者参加社会服务。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孩子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些安全问题,但家长有必要对孩子进行管教,还要严格监护孩子的行为。深圳交警表示: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新条例规定,对于未满14周岁的要求家长严加管教、并且责令家长接受教育,倒逼其履行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监管责任,让交通安全得到进一步重视。
关注热点2:谁不系安全带罚谁!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罚500元!
如何在一百个司机里找出一个深圳司机?很简单,只需要一句话就够了。即使是没有在深圳坐过车的人应该也有所耳闻,在深圳,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上车后第一件事就是系上安全带。新修订的《处罚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二百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二百元罚款。
第四届“发现平安好车主 争做文明驾驶人”年度评选活动启动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五百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五百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五百元罚款。深圳交警表示:简言之,在乘车时司机和乘客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谁不系安全带就罚谁!关于远光灯的第十五条条例规定:机动车于下列地点或者情况下使用远光灯的,处五百元罚款: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与对向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交汇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临时停车或者中止行车时。
关注热点3:打灯至少要3秒!不按规定变道,最高罚500元!
新手司机刚拿驾照开车上路时,总是一条车道走到底,原因很简单:不敢变道,而有些老司机仗着自己驾龄长,却养成了s形变道的习惯,
有时甚至不打转向灯,你可知,这属于违法行为!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处三百元罚款。也就是说,在变更车道、转弯、临时停车前不打灯或者打灯时间不足3秒的,即被认定为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其次,对于一次变更多条车道的,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处五百元罚款。深圳交警表示:许多市民经常向蜀黍反映有些大车变道时一次性占用多条车道,有些车辆更是S形变道行驶,严重影响了后车,对于这类违法行为,今后罚500元!
第四届“发现平安好车主 争做文明驾驶人”年度评选活动启动
为进一步推进深圳交通安全文明建设,倡导“文明驾驶、守法出行”新风尚,加深广大民众对新《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认知,10月30日,在深圳市文明办的指导下,市交警局联合平安产险深圳分公司、深圳广电集团交通频率联合举办“发现平安好车主,争做文明驾驶人”年度评选活动启动仪式。此活动将继续增强广大车主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理念,树立文明驾驶榜样,同时提高深圳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共同营造了深圳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在平安好车主第四季度‘安全守法行 传递’圳‘能量’主题活动及年度好车主评选活动中。车主可通过星级用户、平安好车主等通道报名参与活动,我们最终将评选出300名平安好车主和10支平安好车队,奖品丰富,所有获奖车主均可成为深圳‘交通安全志愿者’。我们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向身边的朋友、车主传递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绿色驾驶的良好行车理念,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用车习惯。最后,深圳交警在此倡议广大车主朋友们继续坚持活动精神,保持最佳状态,共同携手营造深圳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指挥处处长王亚飞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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