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对陈某土等15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主犯陈某土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余14名被告人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年9个月,并处相应罚金;责令被告人陈某土、蔡某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27.692万元;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合计138.7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以来,陈某土为达到非法聚敛钱财的目的,通过金钱利诱、共享利益的方法,先后网罗了包括本案其他被告人在内的众多成员,逐渐建立起骨干成员固定、层级结构明确、人数众多,具有一定组织纪律性和行为规矩,在厦门市翔安区某镇具有重大非法影响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涉黑组织为了树立其非法权威,维护其非法利益,长期在翔安区某镇一带,有组织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了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占地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致使在当地生活的多名群众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
为获取组织在当地的强势地位,该组织与其他恶势力团伙逞强斗狠,长期拥有水管焊刀、锄头柄等作案工具,通过挑起聚众斗殴等暴力冲突,打压其他社会势力,非法介入、控制了翔安区某村一带的工程。
除了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外,该组织还通过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插手村居政权选举等手段,获取并利用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在翔安区某镇一带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上述地区的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09年至2018年期间,该涉黑组织共实施开设赌场13起、寻衅滋事37起、聚众斗殴1起、强迫交易1起、敲诈勒索1起、其他违法事实2起。按照各被告人在组织中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赵文明 通讯员 集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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