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刘赐蕙(左)今日在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右)监誓下宣誓就任。政府新闻处图片
【本报讯】港府今日宣布,香港国安委正式成立,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担任主席。林郑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任命刘赐蕙为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担任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她今日宣誓就任。
香港国安委成员包括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副处长(国家安全)刘赐蕙、入境事务处处长区嘉宏、海关关长邓以海和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陈国基亦同时兼任香港国安委秘书长。
香港国安委按《香港国安法》第十五条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由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出任,并将列席香港国安委会议。香港国安委的职责为:(一)分析分析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规划有关工作,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政策;(二)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建设;(三)协调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
林郑(右)与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刘赐蕙(左)合照。
对于刘赐蕙的任命,林郑说:“刘赐蕙在警队服务长达三十五年,表现出卓越的领导才能、专业能力和坚毅精神。我深信她能在此关键时刻,履行历史性职责,领导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责。”
发言人表示,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律政司就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而设立的专门检控科正式成立,该检控科的首批检控官,已由律政司司长在征得香港国安委同意后作出任命;至于检控科的负责人,会稍后作出任命。
发言人指,行政长官在征询香港国安委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见后,从现任裁判官中指定六名裁判官为指定法官,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发言人说,香港国安委将于稍后召开第一次会议,全面推展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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