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必须如实陈述,不能遮遮掩掩,更不能歪曲客观事实……”在一场法院行政庭法官与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座谈会上,半月谈记者第一次见到了孙艳红——那个传说中腰杆很硬的法官。她谈问题一针见血,提意见不留情面,让人印象深刻。
“审理‘民告官’案件,法官的腰杆必须硬,坚持对法律负责、对事实负责、对群众利益负责。”常年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啃掉“硬骨头”:让“民告官”不再唱独角戏
1990年,孙艳红考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成为一名法官。2012年至今,她一直担任行政审判庭庭长。行政审判的日常工作就是审理“民告官”案件,这项工作极具挑战性,首先要过的一关就是,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孙艳红在办公室工作
“之前大家普遍感觉,站在被告席出庭挺丢人。”赤峰市某旗政府一名副旗长坦言,自己往往是派律师、工作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庭,庭审结束后再听他们转述。
“必须扭转这种局面,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孙艳红决定先抓典型个案,啃掉几块“硬骨头”,打开局面。
曾有两次庭审,原本行政机关负责人都答应出庭应诉,但眼看就要开庭了,一名声称临时出差、无法到庭,另一名来了现场,一看旁听群众很多,扭头就走。
孙艳红果断决定延期开庭,并主动登门阐明法律依据,要求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否则就下发司法建议。
通过她的工作,后续庭审中,两名负责人分别出庭应诉。“恰恰由于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了解到了更多案件细节和法律规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参与其中一次庭审的律师丁海峰说。
孙艳红还带领行政审判庭着手建章立制。他们梳理发现,行政审判案件涉及的行政机关多为公安机关、住建部门,于是通过沟通协调,建立合作机制,联合印发有关文件,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
制度推出后,第一个出庭应诉的是赤峰市某旗公安局局长。庭审当天,赤峰市公安局组织了200多名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到庭旁听。
庭审结束后,这名旗公安局局长表示,执法工作,程序必须规范,将以案为鉴,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开展自查和学习。
一个一个案件攻破,一个一个单位走访,如今在孙艳红带领的行政审判庭努力下,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民告官”不再唱独角戏。
挺起“硬脊梁”:在我们眼里,信奉的唯有法律
近几年,赤峰市城市建设迅速。但在此过程中,涉及征地拆迁、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案件也不时出现。这类案件往往涉案人数多,牵扯利益复杂,审理压力较大。压力主要来自地方政府,因为一些重点项目时间紧、责任重,一旦进入行政诉讼程序,时间成本巨大。
特别是在有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行为确实违法,但仍通过种种渠道向法院施压,甚至以各种途径找孙艳红等法官说情。
最多时,孙艳红一天能接到三四十个电话,都是谈案件的。“市里、县里分管城建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我几乎认识了个遍。”孙艳红笑称。
面对重重压力,孙艳红挺起“硬脊梁”,以过硬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司法实践,精心审理每一起案件。
赤峰市松山区副区长王鹏飞分管承建。他今年8月刚刚到任,目前已8次出庭应诉。“有些案件我们败诉了,主要是程序不严、证据不足。”王鹏飞说,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孙法官像‘啄木鸟’一样找出行政行为的病症,虽然让人一时脸红,但终归是一件好事。因为我们最终的追求,就是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孙艳红(左二)参加庭审
在孙艳红的带领下,近年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每年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比例均近30%,始终位居全区前列。“在我们眼里,信奉的唯有法律!”孙艳红坚定地说。
硬气女法官也有温度
长发披肩、声音柔和,生活中总是面带笑容。其实,这名硬气的女法官很有温度。
孙艳红的温度,体现在她高度的责任心上。赤峰市铁南棚改工程是重大项目,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孙艳红带领行政审判庭成员,积极配合辖区基层法院组成“法官工作室”进驻项目,数十次赶赴现场指导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并直接把指导会开在了施工现场,累计化解矛盾纠纷数百起,让大量当事人免于诉累,也为项目高效推进提供了法律保障。
孙艳红的温度,体现在她极度的耐心上。多年前,她曾接待一名基层院所办案件的当事人,此人因改装爆炸物被判刑而后上访。经过耐心地讲法律、讲政策,拉家常、聊生活,这名当事人从声嘶力竭、跺脚拍桌,逐渐变得心情平复、眉头舒展,最后心服口服、摊手释然。
临回家时,孙艳红突然被告知,当天接待的当事人一直拎着的兜子里装满了雷管。“现在想起来也不是害怕,而是很欣慰,这兜雷管因为我的苦口婆心没有引爆,当事人没有因为一时糊涂铸成大错。”孙艳红回忆道。
一次主题发言中孙艳红说过: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人生。有信仰、有情怀、有温度的法官,才是好法官。
法官的胸间应当充满正气,法官的眼睛应当蔑视特权,法官的肩膀应当扶持弱小,法官的两袖应当一片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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