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 法学前沿 > 详情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京东、天猫、唯品会三家平台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20年12月31日 16:21:36  來源:香港法治网

本报讯针对双十一前后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购先提价后打折、虚假促销、诱导交易等问题,根据价格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有关线索,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京东)、杭州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猫)、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唯品会)三家企业开展自营业务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了调查,并于20201224日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作出处罚决定,对上述三家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 相關新聞
  • 發表評論
以下留言只代表網友本人觀點,不代表本網站觀點

正在加载评论……

2024第二届博鳌国际地理标志发
2024第二届博鳌国际地理标志发【本报讯】11月5日,2024第二届博鳌国际地理标志发展大会(以下简称“地标大会”)在海南博鳌如期召开。本届大...
大湾区再现“双向奔赴”热潮 
大湾区再现“双向奔赴”热潮 据国家移民管理局统计,今年国庆节期间全国口岸港澳台居民出入境人员达449.4万人次,同比增长13.2%。 港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