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 2月16日,石家庄市围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开展“千警进千企”行动,通化市发布支持服务业企业复商复市政策指南15条。
河北省石家庄市副市长蒋文红16日介绍,15日0时至24时石家庄市无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无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除已经治愈出院和解除集中医学观察者在定点康复机构康复外,在院接受治疗的有141例。
石家庄市交管局局长马立新16日介绍,围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石家庄开展“千警进千企”行动,安排民警主动走进辖区企业,开展上门服务,对接重点项目企业、制药企业、批发市场、燃油燃气供应企业、供电供暖、防疫物资和民生必需品生产企业等。建立了24小时沟通联系渠道,通过交通安全宣传和交管业务导办等,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记者16日从吉林省卫生健康委了解到,15日0时至24时全省无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12例(长春市7例,通化市5例)确诊病例达到新冠肺炎出院标准,治愈出院。
通化市16日发布疫情期间支持服务业企业复商复市政策指南15条。其中包括:对投保政策性复工防疫综合险的中小微企业,按照保险费的80%予以补助;对租用市属国有企业房屋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免交一季度房屋租金;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由企业依法提出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等。
黑龙江省15日0时至24时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报告,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全省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确诊病例17例,绥化市北林区确诊病例清零,绥化市绥棱县无症状感染者清零。
为安全有序推进黑龙江省大中小学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全省大中小学2021春季学期开学几项工作的提示》,提示指出,在疫情形势允许的情况下,全省普通高校、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都要正常开学,高校开学时间原则上不早于3月3日,不晚于3月15日,各市地中小学开学时间为3月3日至15日。(记者杜一方、冯维健、高楠、赵丹丹、侯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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