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记者李延霞)记者从中国银保监会获悉,银保监会日前出台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从事前评估、风险监测、分级研判、应对处置、信息报告、考核问责、评估总结等环节建立全流程声誉风险管理体系。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构建组织健全、职责清晰的声誉风险治理架构,从风险排查、应急演练等方面做好声誉风险日常管理工作。
办法要求监管机构将银行保险机构的声誉风险管理纳入法人监管体系,将机构的声誉风险管理状况作为监管评级及市场准入的考虑因素,并可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金融业声誉风险形势复杂严峻,银保监会对原先两部声誉风险管理指引进行修订,形成融合统一的声誉风险监管制度,指导行业机构加强声誉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应对声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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