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保險代理提交虛假入息證明,詐騙一間保險公司向他提供涉逾二十六萬元「握手費」的較優厚薪酬福利,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四月二十八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入獄六個月。
李德山,五十六歲,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保險)前保險代理人,早前被裁定一項欺詐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友邦保險為鼓勵有經驗的保險代理人入職,會在招聘時向他們提供包括「握手費」在內的多種薪酬福利。「握手費」是根據新入職者過去二十四個月入息證明結單上所示的入息計算。
被告於二○一四年三月獲邀加盟友邦保險。他向友邦保險提交於二○一二年二月至二○一四年一月期間,任職另一間保險公司時的佣金帳戶結單作為入息證明以計算「握手費」。
有關佣金帳戶結單看來顯示被告於上述期間的總入息為約一百一十萬元。友邦保險因而核准向被告批出一筆逾二十六萬元的「握手費」,並於二○一四年五月當他加盟友邦保險時向他發放該筆款項。
惟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上述期間的總入息不多於十三萬元。
倘若友邦保險知悉被告的佣金帳戶結單總金額被誇大逾九十四萬元,便不會聘請被告及核准向他批出任何「握手費」。
友邦保險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師方漢權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張春桃協助。
請先登錄再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