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谭威信警司讲述拘捕行动。
上月有确诊人士外出用膳企图四处播毒,并在网上社交平台煽惑他人炸毁小区检测中心及攻击有关人员、鼓吹确诊市民播毒。警方昨日(8日)拘捕3名涉案男子,其中一人将在今日(9日)下午提堂,警方强调,煽惑他人纵火等罪行可被判处终身监禁,市民切勿以身示法。
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谭威信警司今日(9日)表示,第五波疫情严峻情况下,网罪科人员在网上巡逻时发现有确诊者在明知染疫情况下,罔顾政府隔离措施,到不同地方和食肆刻意遗下可能带病毒的唾液纸巾,包括他们称的所谓“蓝店”,意图将病毒传播,再上载图片到社交平台炫耀,用心极其歹毒。另外发现有网民呼吁其他人破坏甚至要炸毁小区检测中心,和向工作人员作出攻击。
网罪科人员作出深入调查和情报分析,锁定目标人士,昨日(8日)分别在油塘、黄大仙和元朗拘捕3名男子(21至28岁)。当中27岁男子涉嫌在2月于网上社交平台煽惑其他人爆毁检测中心和攻击工作人员,涉嫌干犯“煽惑他人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煽惑他人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煽惑他人纵火”等罪名;另一名21岁被捕男子在2月于网上鼓吹染疫人士播毒;而28岁被捕人士明知为确诊者而以不同行径使其他人蒙受感染风险,涉嫌干犯《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煽惑他人违反防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 599A(32)条“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危险”,今日下午将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调查期间得悉,在他上载的图片中,他曾到过新蒲岗景福街一间烧味餐厅、黄大仙龙翔道一间酒家、黄大仙中心北馆一间餐厅、钻石山荷里活广场一间寿司店午膳。行动中检获3部手机,警方强调仍然会继续,不排除再有人被捕,呼吁市民不应罔顾传播病毒风险,令疫情雪上加霜。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599A(32)条,任何自知属传染病接触者或受指明受传染病感染的人,不得身处任何街道、公众地方、娱乐场所、聚会地方、会社和酒店,或在该处的行径而其他人蒙受感染危险,最高罚款5000元和监禁6个月。而“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和“纵火”则可被判处终身监禁。根据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101 I (2)条,任何人被裁定煽惑他人违反某个罪行,则可判处该罪行的最高刑罚。(记者 区天海)
疑犯上载到食肆午膳图片。
疑犯到食肆行踪。
责编:陈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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