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时任行政总监黄伟强,涉嫌隐瞒香港科技园公司(下称科技园),容许其持有一半股权的力高顾问公司(下称力高)使用苹果大楼,违反租契,令与黎智英相关的公司获得租金利益。黎智英和黄伟强同被控欺诈罪,昨日在区域法院受审。控方开案陈词中披露,黎智英一直隐瞒其持有的力高占用苹果大楼营运,而力高更为黎智英及其子担任公司秘书、向保险公司投保、处理个人资产、管理其嘉道理道大宅及与第三方交易等,完全与指明的出版印刷报章杂志用途无关,亦未获发相关牌照。东窗事发后,黎指示美籍助手Mark Simon将力高办公室搬走。黄伟强则涉嫌在回复科技园询问时,谎称力高并没有使用涉案地段作营运,意图掩饰事件。
◆黎智英。数据图片
◆被控欺诈的壹传媒集团时任行政总监黄伟强,昨日应讯后离开法庭。香港文汇报记者 摄
◆黎智英妻女昨日到庭旁听后离开法院大楼。 香港文汇报记者 摄
被告依次是黎智英(74岁)和黄伟强(60岁),案件由法官陈广池审理,控方代表为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及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资深大律师陈政龙代表黎智英、资深大律师黄佩琪代表黄伟强。
杨美琪在开案陈词时表示,香港科技园公司前身是香港工业邨公司,负责管理工业邨,批出土地予合资格公司使用,租金远低于市价,以吸纳技术发展工业培训人才,会批出长期合约至2047年。
1995年8月,黎智英以壹传媒印刷有限公司的前身敏鸿有限公司,申请租用将军澳工业邨土地。同年10月,科技园与已改名的壹传媒印刷签订正式提案计划书及正式租契协议,其中订明处所用途为出版、刊印报纸及杂志。后来,壹传媒印刷易名为苹果印刷有限公司,在1999年5月就涉案处所与科技园正式签订租契。
租契对土地用途有明显限制
有关合约对所涉土地用途有明确限制,涉案土地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必须按指明用途使用,即出版印刷报章杂志,否则承租人有责任披露,科技园公司有权重收接管土地,并要求承租人补缴地价。壹传媒集团1995年签订了提案计划书、租契协议,1998年承租涉案土地供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营运,然而力高顾问有限公司改到上述处所一直营运,提供顾问及管理服务,为黎智英及其子担任公司秘书、向保险公司投保、处理个人资产、管理其嘉道理道住所、与第三方交易等,完全与出版印刷报章杂志用途无关,又雇用员工为其嘉道理道住所提供日常起居服务,驾驶私家车和游艇,其间苹果日报印刷从未为力高申请或获相关牌照。
控方指黎智英一直隐瞒力高在苹果大楼内营运。数据图片
力高顾问有限公司(下称“力高”)于1988年成立,一直都由黎智英控制。除黎之外,Mark Herman Simon(Mark Simon)由前年5月出任力高董事至今,也是力高总经理,直接向黎智英汇报业务,执行及转达黎的指示,而力高提供顾问及管理服务,与契约指明的用途完全无关。
◆黎智英的私人助理Mark Simon,涉替黎传达搬走力高办公室的指示。 数据图片
黎智英在1998年4月已将力高的登记地址转到将军澳工业邨。当时,他已隐瞒力高使用涉案处所的事实。控方指出,承租人可向科技园申请牌照,让其附属或有关连公司使用租用处所。苹果印刷虽曾替27间公司作出相关牌照申请,但从没替力高申请牌照。
科技园揭发后 力高地址改为九龙湾
控方表示,科技园至2020年3月接获传媒查询前,从未察觉力高在该处营运。科技园及后发信询问违规情况时,黄收到信件后转发予Mark Simon,Mark Simon表示“要非常小心处理这个问题”。黄、Mark Simon、周达权及时任内部法律顾问何凯英及后就此事开会商讨,其间Mark Simon转达黎的指示将力高办公室搬走。2020年4至5月,力高的地址便改为九龙湾,其雇员亦转到该处工作。
科技园于1999年至2000年接获投诉,指有间“苹果速销旅游有限公司”于涉案处所营运,并为此作询问。因此,控方认为黎必然知悉契约对订明用途有明确限制,惟黎一直隐瞒力高使用涉案处所。黄亦积极参与力高的业务,及曾是力高的联络人,至事件被揭发后,更作出一连串行为图掩饰事件。
控方指出,涉案处所地价为53,738,400港元,其年租金仅为应课差饷租值的3%。由于力高毋须另行租用办公室,其自1998年4月1日至前年5月19日占用的办公室单位面积约646平方呎,专家估计期间甲级写字楼所需租金最高逾768万元。科技园公司则有权获得逾1.1亿元补缴地价,另外如科技园公司因苹果印刷违反租契而收回上址另租他人,可获得上址于2020年地价估计约值5.16亿元。(香港文汇报记者 葛婷)
责编:陈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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