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黑暴分子肆虐香港期间,有揽炒派中人造谣称警方行动基地传出不明气体,更借机大肆捣乱小区。当时,警方打算进入屯门“黄店”东屋台搜捕暴徒时,店东两姊弟百般阻挠;姊弟两被告早前受审后被裁定阻差办公罪成,判囚21天,两被告不服定罪提上诉。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黎婉姫昨日颁判词逐一反驳其上诉理由,指两人明显是故意阻挠警员追捕逃犯,其上诉理据无一成立,而原审裁断合理有据,遂驳回两人上诉,维持原判。两人须实时入狱服刑。
◆涉案的女店主和其弟,案发时站在店门外阻止防暴警入内搜捕逃犯。 视频截图
是案两名上诉人分别是日式餐厅东屋台的女店东魏素香(37岁),及其弟弟魏伟才(26岁)。他们被控于2019年10月30日,在屯门良德街珀御的店铺外,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长赵文龙及其他警务人员。
上诉方声称,原审裁判官错误地裁定上诉人故意阻挠警务人员,又声言两人所为只是为当时在东屋台外执行职务的警员带来“些微不方便”,而原审裁判官错误地裁定两名上诉人在案发时所作出的行为并不构成合理辩解,包括上诉人认为当时警员并非正当地执行职务等,又称上诉人当时听不到警员在说什么,故他们不过是想查问警员入店原因,并无蓄意阻隢。
法官黎婉姫在判词中反驳,根据东屋台内的闭路电视片段可见,在警员到达东屋台之前,上诉人已经站在店门外张望,店内亦有数人站在向街的玻璃窗及店门向外张望,并不时指向街外和交谈。
当时,该店所在的良德街有不少穿着防暴装束的警员,街上布满杂物,现场也有记者作出即时报道,控方证人均身穿防暴装束,在此情况下,两名上诉人定然知悉当时街上正在发生何事。
黎官不认同两姊弟是向警员了解其要求和法例赋予的权利,因为当时上诉人面对一群身穿防暴装束的警员,依然要警员自证身份才愿意出示身份证,而警方要求入店的理据清晰不过,连附近记者都可以听到,站在警方跟前的上诉人不可能听不到。
存心刁难警员 阻挠正当执法
黎官指出,当时,警方向上诉人提及“逃犯”并指向店内人,但上诉人依然阻挡在门外,更再三打断警员的说话,是存心刁难,可见意图是故意阻挠警员正当执行处理职务,令警方需要使用武力移走两人,增加执法难度。
黎官指出,两名上诉人均选择不作供,而案中没有直接证据支持他们真诚地持有错误信念的说法。原审裁判官根据整体证据,裁定控方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两名上诉人没有错误信念,其裁断合理有据,具充分的证据基础。
最后,黎官裁定上诉人提出的理据无一成立,并认同控方已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两名上诉人干犯控罪,故驳回上诉,维持定罪原判,两人须实时入狱。(香港文汇报记者 葛婷)
责编:陈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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