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乐善堂梁植伟纪念中学一名男学生在校园中纵火,今被判更生。(资料图)
青衣长康邨乐善堂梁植伟纪念中学,分别于前年5月及7月,两度遭暴徒深夜潜入校内纵火,多道玻璃门被打烂。当时2名在该校就读的男学生涉事,被控纵火及刑毁等3罪,于区域法院受审,其中1人被判表证不成立,余下1人则被裁定纵火而意图或罔顾财产受损罪成。法官林伟权今(7日)于区域法院引述教导所报告指被告缺乏管教,误交损友,受人影响导致犯罪。
林官表示,被告关昊侃纵火有预谋有计划,当时社会仍处于动荡之中,罪行严重,然而被告犯案时年轻,不能漠视其更生需要,教导所羁留期最长达3年,足以惩罚阻吓,故采纳报告建议,判被告入教导所接受惩教锻练,学习更生。
据悉,19岁的关昊侃被控于2020年7月24日在同地无合法辩解而用火损坏学校的花槽、墙壁及正门,意图损坏该等财产或罔顾该等财产是否会被损坏,以及意图藉此危害他人的生命或罔顾他人的生命是否会因而受到危害。
责编:陈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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