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记者 郑治祖)提高政府管治效能是香港发展所需,亦是民心所盼。香港特区政府近年逐步完善公务员制度,公务员事务局强调,政府极为重视公务员的品行操守,透露在2017/18年度至2021/22年度的5个财政年度,共有1,124名公务员因干犯严重不当行为或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而须接受正式纪律行动和惩处,当中有155人被免职,2021/22年度免职的个案约占三分之一。局方表示,会继续要求各部门采取更果断的行动尽速处理公务员的不当行为,以至在确保程序公平公正的同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有关个案,尽快作出惩处,以收惩前毖后之效。多名立法会议员昨日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表示,相信公务员团队绝大部分人都是尽忠职守,对当中品行欠佳甚至违法犯纪者果断采取惩处,长远有利于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维护公务员形象。
图为市民于特区政府总部外的天桥上行走。(数据图片)
针对2022年6月1日的立法会会议“改革公务员制度,提升政府效能”议案,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进度报告。公务员事务局在报告中指,政府极为重视公务员的品行操守。对于个别涉嫌违法或违纪的公务员,政府会根据公务员纪律机制严肃处理。在2017/18年至2021/22年的五个财政年度,共有1,124名公务员因为干犯严重不当行为或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而须接受正式纪律行动和惩处,当中有155人被免职。单单在2021/22年度,公务员被免职的个案已有51宗,占上述五年总数的三分之一。
局方指,往后会继续要求各部门采取更果断的行动尽速处理公务员的不当行为,以至在确保程序公平公正的同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有关个案,尽快作出惩处,以收惩前毖后之效。
可终止聘用表现持续欠佳者
公务员事务局指,对于表现持续欠佳或因种种原因令政府对其执行公职失去信心的人员,政府可根据《公务人员(管理)命令》第12条,基于公众利益而着令这些公务员退休,终止聘用有关人员(“第12条行动”)。这类个案在2021年有70宗,都涉及拒绝签署声明的个案。“我们往后会给部门更清晰的指引,在有需要的情形下更积极采取‘第12条行动’。”
此外,政府已加强审视处于试用期的公务员,包括工作表现、能力、潜质和品行,如果特区政府认为试用人员品格、性情欠佳、行为不当、办事效率欠佳,或其他原因而不应继续留任,可根据条例终止有关聘用或拒绝批准通过试用期,过去3年共有59名试用人员被终止聘用或拒绝批准通过试用期。政府并强调公务员的忠诚度,尤其处理试用期的公务员,必定会继续严格把关。
议员:处理害群马 建更好队伍
立法会选委会界别议员吴杰庄表示,公务员团队绝大部分都是尽忠职守,热爱香港。但事实上,公务员队伍中确有品行欠佳,甚至违法犯纪的情况存在,他赞成政府果断处理有关个案,认为假如政府纵容的话,对其他公务员并不公平,长远亦会影响公务员的整体形象及质素。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何俊贤表示,根据报告交代,只有干犯严重不当或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的公务员才可能被免职,或令人感到公务员的惩罚机制过于宽松,他建议,应该设立任务KPI,以及操守准则,凡未能达标者,须被调职、降职,甚至免职,以此杜绝敷衍了事的工作态度。
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主席郭伟强表示,公务员是政府施政的“手与脚”,公务员的表现,直接影响到公众对特区政府的看法,加之在“爱国者治港”下,必须对公务员有极高要求,他认为,监察公务员行为操守,应该具恒久及持续性。
近年改善公务员制度部分措施
1. 完成推行现职和新加入政府的政府雇员宣誓或签署声明的要求
全体公务员已经在2021年完成签署声明,属于公务员体系中最高级别的常任秘书长和部门首长亦已全部作出宣誓
2. 把香港国安法加入招聘公务员的基本法测试的考核范围
3. 设立公务员学院加强培训
2021年12月正式成立公务员学院
4. 已加强审视处于试用期的公务员
过去三年,共有59名试用人员被终止聘用或拒绝批准通过试用关限
5. 检视公务员高层职位的选拔聘任机制
物色适合的首长级公务员职位作公开和内部招聘
数据源:立法会文件
优化公务员制度 议员具体建议
【选才机制】
●立法会议员谢伟铨指出,现时部分公务员工种需要熟悉政府内部运作及程序指引,因此需要在公务员内部晋升,然而要做到能者居之,不能只限于各部门直接晋升,而是要容许各部门的人员跨部门晋升,只要符合要求,具备足以胜任的能力,便可竞争晋升资格。他又指,部分公务员工种可更多地开放给外部公务员以外的人士申请,共同参与竞争,提升公务员竞争力和工作动力。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梁熙表示,政府未来可开放更多首长级职位空缺,进行公务员内部跨职系升迁选拔。现时公务员入职时需要进行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考核,但该考核只有选择题,他建议日后可加入问答题,让入职的公务员书面作答,确保选取合适的人才。
【薪资机制】
●工联会立法会选委会界别议员黄国认为,公务员的薪资必须反映其能力,因此须有绩效指标。他认为,特区政府可引入弹性增幅元素,为不同部门的公务员制定合适的指标,若公务员表现得好,便可获得额外增薪点作为奖励,甚至可考虑设立一定比例的优秀员工评选,给予他们额外的奖励,同时对未达到标准的公务员,果断进行降薪或冻薪处理。
●立法会选委会界别议员简慧敏表示,现局方并无引入与绩效挂钩的弹性调薪元素,未来须完善制度,杜绝「不做不错」的消极薪资机制。同时,需要对司长及副司长进行评核,以发挥其职权的要求。
【奖惩机制】
●民建联立法会选委会界别议员林琳提到,在2001年至2004年间,年均只有25名公务员被停止或延迟提升薪点,在2015年至2020年间更跌至年均10人,相信无法反映到实际情况。她建议特区政府要在日常中留意并记录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当公务员表现优秀,可考虑提供更多发展机会及培训机会,令他们能有更完善的知识储备,拓阔他们日后的仕途;若有公务员长期表现不佳,须有相应的机制对他们进行警告,或进行激励,当情况依然没有改善,便须重新考虑是否适合这份工作,甚至要停止聘用,从而提升公务员的自觉性。她强调,在现时「爱国者治港」的大环境下,公务员制度优化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升特区政府的施政效能。
【文化建设】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颜汶羽认为,特区政府除了优化制度,透过KPI等诱因鼓励公务员外,在文化建设上也要进行改变。他指出,公务员要有服务香港市民的心,不能只是把公务员作为一份工作,而是要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承担者,建立愿意为香港市民服务的价值观。他指出,公务员也是700万香港市民中的一分子,日后在培训方面,特区政府可用角色扮演的方式,让公务员站在不同层面市民的角度看待事物,体会他们真正需要的东西,培养逆向思维的能力,清楚认识到市民的需要和自己在工作上的不足,让他们能更贴地地向市民提供服务。
●自由党立法会选委会界别议员李镇强建议,特区政府可定期为公务员举行落区活动,并组织公务员进行小区服务,从而聆听市民的需求,让他们可以站在市民的角度上思考,知道市民真正所需,想要达到什么结果,从而培养他们勇于担当,“以结果为目标”的处事文化。他又指,各部门还可突破传统思维,提倡让公务员把创科技术用在日常工作中,从而提升公务员的工作效率。
◆访问、整理:香港文汇报记者 蓝松山
责编:陈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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