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乱港分子许智峯身负4宗刑事案件,早前获香港法庭批准在保释期间前往丹麦外访,抵达丹麦后宣布潜逃,企图逃脱刑事责任。律政司早前控告许智峯4项刑事藐视法庭罪,涉嫌误导警方及法庭撤销离境限制。高等法院今年6月裁定许智峯4项罪名成立,今日(29日)判决许智峯入狱3年半。目前许智峯正潜逃海外。
乱港分子许智峯(数据图片)
法官陈庆伟早前在判词中批评,许智峯勾结丹麦政界人物,以公务外访为由,逃避司法程序,逃脱刑事责任,有计划干扰法院妥善执行公义,有损公众对司法公义的信任。法官考虑到案件严重之处,包括许智峯使用虚假文件,加上其潜逃对刑事司法制度的影响,兼且毫无悔意,故判处其监禁3年6个月,兼付惩罚性讼费。
责编:陈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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