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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准聘洋大状 谭耀宗:倘情况不变唯有人大常委会释法

2022年11月27日 12:38:48  來源:文汇网

(香港文汇报记者 黄书兰)律政司就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上月颁发许可,批准壹传媒集团老板黎智英聘用英国大状Tim Owen一案上诉至特区终审法院,终院将于明天(28日)颁布书面判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昨日在响应传媒提问时表示,不应容许外国律师参与其中,如情况得不到改变,全国人大常委会唯有释法,就有关问题作出调整。有香港政界及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表示,维护国家安全与公众利益一致,维护国家安全就是维护最大的公众利益。法院在处理香港国安法案件时,不应以一般普通法思维习惯处理,应将国家安全放在首位。

谭耀宗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国安法的目的是维护国家安全,不让人有机可乘危害国家安全、主权及发展利益,而涉及香港国安法案件的审讯过程中,有可能涉及国家机密或有关外部势力的内容,故绝对不应该也不适合由外国大律师作为代理参与其中,否则就会违反了国安法的立法原意。

他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觉所制定的法例被错误理解甚或曲解,有责任讲清楚立法原意,倘香港的法院容许外国大律师参与香港国安法案件的做法得不到改变,在“没有办法”之下,只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有关问题释法并调整。

无可能容许外国人“介入”案件

谭耀宗表示,自己有参与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工作,很明白其立法原意,而法例以中文起草,英文只属参考,由不懂中文的人、外国人参与涉及中国国家安全的案件是不合适,正如香港国安法案件须由指定法官进行审理,可见其重要性,故没有可能容许外国人“介入”有关的案件。

政界:处理案件大律师须熟悉国安法

立法会议员陈颖欣表示,不会就个别案件作评论,但强调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反华势力不断利用不同事件及借口诋毁香港国安法,因此决不容任何立心不良的人或地方干预香港特区内部事务,尤其是干预涉及国安法的案件。

她直言,外国律师参与一些涉及国安法的案件并不恰当,因为国安法关乎国家利益及国家安全,有其独特性,所以负责处理国安法案件的大律师必须熟悉香港国安法,否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可能会增加案件的复杂性,必须谨慎处理。

元朗区议会主席、执业律师沈豪杰表示,虽然根据基本法第八条,香港在回归后仍保留原有的法律制度,即普通法制度等,故法院在认为本地缺乏熟悉相关案件范畴专长的律师时,可以“项目认许”方式容许非本地执业律师参与案件。不过,正如在英国等很多西方国家的法例中,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都具有凌驾性及特殊处理方式,包括无须履行披露文件的责任等,加上香港国安法亦并非一般香港法例,是全国性法律,故法院处理香港国安法案件时,必须顾及其立法原意和相关国安风险,不应以一般思维习惯随便行使“项目认许”。

他认为,香港回归多年来,很多本地资深大状已从司法复核等多宗案件积累了大量经验,既熟悉人权法,亦比外地的大状更熟悉香港国安法等,人才济济,故涉及香港国安法的案件不应特别容许非本地执业律师参与,此举更为恰当。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理事何建宗表示,香港国安法是一部全国性法律,以中文立法,英文版本仅作参考,而香港国安法案件事关国家安全,若法院容许不懂中文的非本地执业外国大律师参与有关诉讼,无视此举所带来泄密等潜在国安风险,实“荒天下之大谬”。

他强调,维护国家安全与公众利益一致,故法院处理涉及国安法的案件时,必须以维护国家安全为首要考虑。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五条订明“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万一法院的做法有违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果断释法,以厘清谬误,维护最大的公众利益。

责编:陈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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