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早前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判囚8周。(资料图)
【本报讯】去年12月两名时任国泰机组人员,在港隔离期间涉违规外出聚餐,其中一人与父亲在又一城望月楼用膳,被指导致新冠Omicron变异病毒带入小区,两人被控3项“作为一个须遵照医学监察规定的人,没有遵照卫生主任所指明的条件”罪,早前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今日(12月1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同被判监禁8个星期。
被告黄昱龙(45岁,马来西亚籍)、刘诺宏(44岁,中国籍),均报称无业。控方案情指,两名被告为时任国泰机组人员,分别于去年12月24日及25日从美国纽约及芝加哥乘机返港,并各自在抵港后,获得卫生署人员发出医学监测通知书,规定两人于往后21天内须遵守医学监测。惟黄抵港后一天便外出探望刘,同日刘外出去领取包裹,以及在两天后与父亲在又一城望月楼饮茶。两名被告期后确诊感染Omicron,望月楼爆发感染群组。
责编:陈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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