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记者 葛婷)2019年11月18日,非法占据理大的黑暴分子被警方包围,一批揽炒派政棍及暴徒前往油尖旺支持暴徒。其中,民主党主席罗健熙被控参与非法集结,经审讯后脱罪。律政司于本周一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诉。罗昨日再次被捕及到高等法院上诉庭提堂,法官潘敏琦准其以5,000元保释候讯,其间不得离港,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及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
◆法官早前指罗健熙身处非法集结现场为提高曝光囤积政治本钱。 香港文汇报记者 刘友光 摄
警方昨日取得手令上门拘捕罗,惟他不在家。罗于下午3时半自行到旺角警署应约被捕。据悉,律政司可根据《区域法院条例》第84条,以案件呈述方式就被告的无罪裁决提出上诉,并要求原审法官对作出裁决和该法律程序受质疑的理由作出呈述并签署,以征询上诉法庭的意见。高等法院则可发手令将答辩人拘捕和带到法庭,以押交监狱或处理保释。相关上诉一般由控方撰写案件呈述书,与辩方达成共识,再让法官签署,以启动上诉程序,让上诉庭考虑原审法官的决定。罗健熙于上周三(11月30日)被裁定非法集结罪名不成立。法官练锦鸿当时裁决指,罗在案发地点流连,作出显见的支持和对峙行为,被捕是自招嫌疑,又认为罗作为一名政客处身现场是经过计算,是为了提高知名度,希望塑造一个与黑暴分子站在同一阵线的形象,从而囤积政治本钱,但他没和示威者互动,亦没携装备,其计算未必完全和示威者有共同目的,因此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与罗健熙同案、同拒认罪的70岁无业汉陈重谊、22岁无业汉谭浩鸣、38岁小学教师莫德惠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26岁记者邓卓儒则被裁定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4人还押候判。同案余下5名认罪被告,早前一人被判入劳教中心,4人分别判囚14至18个月。
责编:陈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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