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资料图)
【本报讯】一名27岁男子因将前女友的个人资料放上网涉违反《私隐条例》,昨日(15日)被判囚8个月,是打击“起底”法例去年10月生效以来,首宗相关判刑。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今日(16日)表示,欢迎法庭裁决,认为判刑有效突显“起底”属严重罪行,能够起警示作用。
钟丽玲呼吁,市民在网上发布或转载他人资料前应三思,每次转载在法律上,都会被视为再一次披露个人资料;至于留言要视乎内容,未必触犯“起底”,不过仍有机会干犯其他刑事罪行。至于财务公司张贴债务人姓名及照片等追债,是否同样干犯起底,钟丽玲则称,部分个案的债务人在借贷前,签署同意书同意财务公司做法,这种情况下则不算“起底”,吁公众借贷前小心检视条款。
责编:陈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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