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记者 葛婷)警务处国家安全处6月初调查黑暴“探监师”案拘捕6人,当中两名所谓的“探监师”涉为两名“九十二签”炸弹案还押荔枝角收押所的男被告冒签传讯令状,4人的对话更被探访室的录音系统录下,遂被控“串谋制造虚假文书”及“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共3罪。其中一名女“探监师”本月1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全部控罪后,裁判官香淑娴昨斥责她在保释期间再次犯案,情节严重,目无法纪,终判囚5个月。
昨被判囚的女“探监师”林明仪(64岁、退休),其代表大律师郭憬宪求情指被告有充分悔意,愿意改过,并打算未来移居台湾,没有重犯机会。此外,被告没有案底,因脑内疾病致行动不便,望法庭轻判。
案件性质严重 判囚是唯一选项
裁判官香淑娴判刑时形容案件性质严重,判囚是唯一选项。当中两项“串谋制造虚假文书”罪各以监禁3个月为量刑起点,认罪各减至两个月,同期执行。但被告因上述两罪被捕获准保释后再次犯案,到荔枝角收押所联络其他囚友作出妨碍司法公正行为。
香官直斥被告保释期间再犯,情节严重,是目无法纪及明目张胆,遂将该罪量刑起点定在监禁6个月,认罪扣减至4个月,该罪刑期与首两罪的其中1个月同期执行,即共需监禁5个月。
本案共有4名被告,依次为林明仪、颜学健(33岁,外卖员)、张家俊(33岁,无业)及何卓为(39岁,无业)。案发期间,张、何因涉“九十二签”深圳湾口岸及罗湖的炸弹案还押荔枝角收押所。本案中,林、颜、张被控一项“串谋制造虚假文书”罪,指于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期间在香港串谋制造虚假文书,即一份有虚假签署的传讯令状。林与何被控另一项“串谋制造虚假文书”罪,即于2023年3月6日在香港串谋制造虚假文书,即一份有虚假签署的传讯令状。
此外,林另被控多一项“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即于2023年6月8日,在荔枝角收押所探访室内意图妨碍司法公正,作出具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及意图的作为,即接触一名叫梅铭锋的人,并要求梅铭锋传达讯息给何卓为和张家俊,声称传讯令状是他们所签署的,从而阻挠及妨碍香港警察的调查及相关的刑事诉讼程序。颜、张、何将于10月5日再提讯。
案情指,张、何涉另案还押,当时希望入禀向警务处索偿,称2020年被警员袭击,而2023年3月初是就事件提出民事诉讼的期限。探监时,他们要求林协助处理,而林则为他们冒签,并呈交法庭存档。
香港文汇报早前报道,国安处调查黑暴“探监师”案,于今年6月以涉嫌串谋伪造及煽动罪拘6人。 香港文汇报6月7日A9版截图
责编:陈楚发
請先登錄再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