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揽炒派47人涉嫌组织及参与“35+颠覆政权案”,被控干犯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包括戴耀廷在内的31名被告在审前认罪,余下16人不认罪受审。经审讯后,其中14人于5月30日被裁定罪成,需还押候判。案件休庭至6月25日续审,听取被告求情。法庭今日(25日)先处理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以及经审讯后被定罪的吴政亨的求情,料需时3天。
记者今日清晨在西九龙法院大楼外直击,现场有不少市民排队等候入场旁听。警方派驻大批警力戒备,警犭队亦派人员执勤,确保有充足警力维持法院一带秩序及交通畅顺。
今早约8时10分,载有被告的囚车驶入西九龙法院大楼。
今早约8时10分,载有被告的囚车驶入西九龙法院大楼。(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王俊杰摄)
警方派驻大批警力戒备。(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王俊杰摄)
警方派驻大批警力戒备。(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王俊杰摄)
警方派驻大批警力戒备。(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王俊杰摄)
警方派驻大批警力戒备。(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王俊杰摄)
警方派驻大批警力戒备。(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王俊杰摄)
现场有不少市民排队等候入场旁听。(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王俊杰摄)
本案由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李运腾及陈仲衡主审。47名被告当中,31名被告在审前认罪,包括首被告戴耀廷、区诺轩、黄之锋、谭文豪、毛孟静、胡志伟、朱凯廸、谭得志、范国威、郭家麒、刘颕匡、杨岳桥、岑敖晖、林景楠、伍健伟、钟锦麟、赵家贤、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刘泽锋、李嘉达、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谭凯邦、王百羽、袁嘉蔚、冯达浚、吴敏儿及吕智恒。
至于余下的16名被告则不认罪,包括梁国雄、黄碧云、林卓廷、陈志全、何桂蓝、刘伟聪、邹家成、李予信、施德来、何启明、郑达鸿、彭卓棋、余慧明、柯耀林、吴政亨及杨雪盈,经审讯后,除刘伟聪及李予信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其余14人被裁定罪成。控方早前已就脱罪的刘伟聪提出上诉。本案47名被告同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在香港串谋及与其他人串谋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香港国安法第22条订明,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判囚10年至无期徒刑,即是终身监禁。积极参加的,判囚3至10年。其他参加的,判囚3年以下。
警方派驻大批警力戒备。(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王俊杰摄)
责编:陈楚发
請先登錄再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