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警方在大屿山举行交通日,共发出108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及23张传票,拘捕五人,检获5部电动单车及滑板车等。
【本报讯】(记者叶浩源)大屿山警区交通执行及管制队、交通队及军装巡逻小队人员前日(16日)在区内举行交通日,合共发出108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及23张传票,拘捕5人,主要涉及违例泊车、未持有有效封闭道路许可证、没有遵循道路标记、持过期驾驶执照驾驶、行人不依交通灯号横过马路及在行人路上骑单车。
被捕人为四男一女,年龄介乎30至63岁,涉嫌“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未有登记及未持牌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及“驾驶电单车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并扣查五辆涉案电动可移动工具,包括电动单车及电动滑板车等。所有被捕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8月中旬报到。
警方重申,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有机会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均属违法,一经定罪,除罚款外,更有机会被取消驾驶资格。
责编:陈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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