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在“35+颠覆政权案”罪成的立法会前议员林卓廷,与6名男子涉及在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参与暴动,7人于2024年12月被裁定暴动罪名成立。各被告于1月22日进行求情,今日(27日)判刑。
7名被告依次为林卓廷、庾家豪、陈永晞、叶鑫升、邝浩林、尹仲明及杨朗。7人被控一项暴动罪,指被告于2019年7月21日在港铁元朗站大堂参与暴动。
林卓廷等7名罪成被告刑期:
林卓廷判囚3年1个月,庾家豪判囚2年7个月,陈永晞判囚2年7个月,叶鑫升判囚2年1个月,邝浩林判囚2年7个月,尹仲明判囚2年4个月,杨朗判囚2年7个月。
责编:陈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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