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昨日公布。《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今年继续审议的法律案包括电子商务法、土地污染防治法等12件,初次审议的法律案包括资源税法、外国投资法等14件,预备审议项目包括证券法(修改)、期货法等。
另外,需在2018年考虑的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有10件,其中包括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2018年2月份实施期届满(2018年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等。
据了解,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立法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依法及时作出授权决定或者改革决定。对正在实施的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实践证明可行的,由有关方面及时依法提出修改或者制定有关法律的议案,适时安排审议,或者结合相关立法工作统筹考虑。
另外,《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在预备审议项目中,除了证券法(修改)、期货法,还有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房地产税法,以及乡村振兴、农村金融等方面的立法项目。这些立法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况在2018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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