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记者于佳欣)我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将加快开放步伐。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北京等17个地区将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并重点在电信、旅游、工程咨询、金融、法律等领域推出一批开放举措。
会议指出,优先发展服务贸易,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会议决定,在2016年国务院批准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基础上,在北京等17个地区深化试点。
国务院于2016年印发了《关于同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和哈尔滨新区、江北新区、两江新区、贵安新区、西咸新区等省市(区域)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试点期为2年。
会议决定,重点在电信、旅游、工程咨询、金融、法律等领域推出一批开放举措,同时探索完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等模式下服务贸易准入制度,逐步取消或放宽限制措施,为相关货物进出口、人才流动等提供通关和签证便利。
会议还决定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国际结算、展览等服务贸易,对服务出口实行免税,符合条件的可实行零税率,推动以“互联网+”为先导的新兴服务出口,打造开放发展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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