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20年,在全球经济低迷、产业链供应链转移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等黑天鹅事件的影响下,中国融资性信保业务遭到了较大冲击。
从宏观市场视角看,短期内居民部门加杠杆空间有限,受宏观政策驱动,消费信贷向实体经济的重点领域结构性进一步转移。尤其在白色家电、通信产品、汽车市场(二手车及新能源汽车等)等消费场景,市场对消费性信保业务的需求,持续增长。
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的突袭加大了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中小微企业经营业绩下滑,居民个人收入减少,还款能力普遍下降,社会信用风险上行,违约率也随之抬升。金融供应链市场对融资的需求更加旺盛,非银行融资机构融资业务如火如荼。
“银+政+保”等传统融资性信保模式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完全可在一定程度上发挥融资性信保“融资、保障、增信”的多重作用,助力实体经济实现可持续增长。市场对融资性信保需求,尤为旺盛。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保险行业开办信保业务,显得步履迟缓。
由于种种客观问题,致使保险业忌惮深入涉足信保业务。但要认清一个事实,即便没有保险业的参与,供应链金融也已经在轰轰烈烈地开展了,而且近5年来发展异常迅猛。而保险的价值,通常在事物新生阶段因为不确定性大,保险价值才大,如果产业发展成熟了,风险规律被掌握了,保险的价值就微乎其微了。
当前,在疫情等因素的影响下,国有企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贡献愈发显著。2020年,中央企业实现净利润1.4万亿元,同比增长2.1%。中央企业大力助企纾困政策,主动降电价、降气价、降资费、降路费、降房租,全年整体降低社会运行成本1965亿元。更重要的是,国企在发挥国民经济压舱石作用时,可使供应链上下游的大量中小微企业明显受益,得以在疫情冲击下稳定发展。但是,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长期困扰中小微企业,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亟待破题的关键。
为发挥国企供应链的龙头效应,助力“六稳六保”,搭建“国企+融资机构+保险+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中小微企业”的新信保生态圈,将可有效打通国企供应链上下游,形成贷款企业信用风险评估大数据,完备防灾防损数据体系建设,完善企业风控画像,帮助更多中小企业融资投资及转嫁风险,同时也可实现优质客户资源共享。更重要的是,通过助力提升发挥国企龙头拉动效用,可以极大地促进险企“圈层化”。构建新信保生态圈也有助于改善保险机构业务质量,优化险种结构、提升风控和盈利能力也能够帮助中小企业脱困,持续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通过实践案例,具体路径是:构建由地方政府指导,国企主导,融资机构、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和保险机构合作模式,结成信保业务跨界生态圈,联手为国企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的新型融资性信保业务模式。
信保业务新路径,实质是构建了围绕供应链建立中小企业的跨界数据信息库。有了完整的风险数据,有了企业信用评估,不论融资机构放贷,还是保险公司开办信保业务,都有据可依了。
实践新路径的具体措施,可以围绕以下几方面着手:有针对性地选择核心国有企业(民生、能源、科技、部分制造业等类),围绕核心企业上下游开展供应链金融配套保险服务;学习了解前沿科技对供应链管理的帮助,从中选择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有辅助作用的进行尝试;积极寻找有经验、有资质、有评价的国内、国际的第三方融资、信用评级机构开展合作,包括保险行业的第三方(再保经纪)、供应链中的资金供应第三方(投资公司)、专业资信评级第三方,等等。
这就是在常见的“银行+保险”、“银行+保险+担保公司”、“政府+银行+保险”等中小微企业融资类信保业务模式基础上,创新地引入国企作为整个生态圈的核心抓手,以国企上下游供应链中小企业获得国企订单为基础,以国企供应链的优质业务为依托,通过为中小企业建立完整的“风险数据画像”,从而构建风险更低、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中小微企业融资信保业务模式。
在信保新生态圈模式中,保险公司可以发挥的作用,主要包括:
通过为供应链中的企业提供完整的金融、风控等服务,改善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稳定性;
通过信用险/保证险,对底层的应收账款进行承保,承担底层交易逾期、不兑付的风险;通过保险对参与企业流程中的风险覆盖,使整个交易结构更加安全。例如要求核心企业购买基本的财产险,公责、雇主、D&O保单等等,将底层资产的经营性风险进行一定程度的转移,从而增加金融机构参与供应链的安全性;
针对部分创新企业、新兴产业,提供定制化保险方案设计,帮助企业开展差异化竞争(如知识产权保险、和药企高度绑定的健康险等)。
保险公司参与供应链,一方面可以为最终的出资方提供一部分信用和企业经营中的风险保障;另一方面也是一个专业的第三方,帮助出资方控制流程中的风险,识别企业的好坏。此外,保险公司也可以和出资方共享一些优质客户,整合资源,最终实现多方共赢。
构建“国企+融资机构+保险+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中小微企业”新信保生态圈,既为融资性保证保险发展破题,也助力加强国企和保险公司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保险的社会治理职能。
万鹏(作者系深圳市金融创新研究会首席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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