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破产管理署最新数据显示,今年3月份共有779宗提交破产呈请书的个案,按月急升逾四成;首季累计为1,986宗,按年上升逾三成。
破产原因一般为受经济环境影响,或个人理财不善如过度借贷,最终债台高筑、资不抵债而被迫申请破产。破产虽可卸下沉重的债务,但后果深远。破产令生效期间,生活上将受到各种限制,包括不能申请任何贷款。
当过了破产令有效期后,破产人士可否再次申请按揭贷款置业?
可向法庭申请破产解除证明书
银行批核按揭贷款时,会参考由一间叫做「环联TransUnion(TU)」的信贷资料机构所提供的信贷报告。信贷报告中的负面资料一般于清缴账户5年后才会删除,破产记录更会保存8年。
曾破产之人士,由于借贷机构或担心其坏账风险特别高,即使解除破产令,欲即时申请按揭贷款,银行或贷款机构一般情况下对此类申请者有一定戒心,未必一定批出按揭。笔者建议于破产令期满后,尽快向法庭申请破产解除证明书,并向TU更新个人记录,证明已没有破产令在身。
其后就要恢复良好的信贷记录,可考虑向银行申请一张信用卡,持续及有限度地使用,并且要准时还款,从而逐步改善个人的信贷评级,重新建立良好信贷。一段时间后,方考虑申请按揭贷款置业。
事实上,个别银行及贷款机构可提供按揭贷款予曾破产之人士,但批核上会更为严谨,并需要仔细地评估贷款人的财政状况,包括工作及收入是否稳定,同时亦会参考TU所提供的信贷报告。
申请者或不能享有最优惠按息
若贷款人的最新财政状况及信贷质素良好,银行及贷款机构或可酌情处理批出按揭。但曾破产之人士要有心理准备,不能享有市面上最优惠之按息以及高成数按揭,同时亦不能购买按揭保险,因此事前需要准备充足资金作首期开支。此外,建议亦可透过专业按揭转介公司,帮忙寻找可替曾破产之人士承造按揭的银行或财务机构,使申请按揭时更为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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