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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機制磋商獲階段成果 雙方同意縮短時限擴大涵蓋範圍

2016年07月07日 14:26:58  來源:香港商報網

【本報訊】據香港商報報道:特區政府官員週二前往北京與內地相關部門磋商完善兩地通報機制及聽取內地有關部門就林榮基案、今年314日大埔找換店劫殺案疑犯在內地被捕情況的通報。行政長官梁振英(CY)昨早表示,會面符合雙方事先公佈的討論範圍,並取得階段性及實質成果,包括雙方同意縮短通報時限和擴大機制涵蓋的範圍。他引述公安部部長郭聲琨表示,中央高度重視特區政府提出檢討現行通報機制的建議,認同應主動順應形勢變化及民眾期望,進一步完善通報機制。雙方同意本月底進行第二輪磋商。

CY偕官員見傳媒交代

行政長官梁振英、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和署理警務處處長黃志雄昨早在特首辦外會見傳媒,交代會面的內容。梁振英說,特區官員與公安部副部長陳智敏就如何檢討通報機制進行會議,雙方積極討論多項議題,包括如何修改和完善通報時限、通報內容及通報管道等問題。他指,會議取得階段性成果,包括縮短通報時間至14日內;通報內容明確化,列明所涉案件及案情摘要;增加通報方式及通報的對口單位,爭取通報範圍涵蓋所有執法單位。

公安部沒要求移交林榮基

會面上特區官員亦聽取了內地有關部門關於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案及大埔找換店劫殺案疑犯在內地被捕情況的通報,內地公安部指出,林榮基已違反取保候審的規定,可能會變更刑事強制措施。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強調,根據《基本法》,只有列入附件三的內地法律才在香港有效,故內地實施的所有刑事強制措施,在港均沒有法律效力,兩地亦沒有移交逃犯協議。他說,週二會面傾談中,內地並沒有提出移交林榮基的要求,重申特區政府所有執法,必須根據法律辦事。

袁國強表示,會面上看完有關林榮基的片段後,認為香港警方仍然有需要繼續調查,包括片段裏所表述的事情與林在香港所透露的詳情,若有出入或不符的地方,需要調查找出真相。

葉劉支持擴闊通報範圍

對於林榮基接受報章訪問稱,回港後多次懷疑被人跟蹤,又稱曾要求警方提供人身保護,但被拒絕。署理警務處處長黃志雄說,警方調查後發現其中一輛跟蹤林榮基的車輛,是由傳媒租用;他提供的一名目擊證人亦不認為有不尋常,現階段認為林提出的一些說法與他們所調查有不相符的地方。他又說,警方稍後還會與林榮基會面,如果林願意,會給予人身保護。他強調,警方十分重視和關注林榮基提出關於他個人人身安全的情況。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認為,擴闊通報範圍是好事,現時通報包括了4大執法部門,相信只有少數部門未被涵蓋,又形容通報時間可壓縮到少於14日是進步。她又認為,內地公安部於會面中播放林榮基的影片是向特區政府和香港解釋,會依據內地法規處理林榮基案。

林拒回內地或變棄保潛逃

她稱,讓林榮基返港是屬於取保候審,不回內地接受調查可能變成棄保潛逃,有機會被內地公安部門通緝,但因香港和內地沒有移交逃犯機制,香港亦從未將香港居民交回內地,所以林留港,內地有關部門就無法拘捕他。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變更刑事強制措施為公安收回林榮基取保候審決定,一旦林進入內地或有與內地簽訂引渡協議的司法管轄區,便有可能遭到拘捕,但本港與內地未有簽訂引渡協議,林在本港不會因此被拘捕和移交內地。

對林榮基接受報章專訪時提及,正考慮移居臺灣。梁美芬指出,內地與臺灣有司法協助和罪犯移交協議,如有內地逃犯,臺方司法機關會判斷是否移交罪犯到內地,惟內地拘捕林的罪名為“非法經營罪”,如林最終決定到臺灣,也要看臺方如何處理。

就警方知會可提供人身保護,林榮基回應指,會與友人商討後再與警方聯絡。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塗謹申昨陪同林榮基見警方,他透露,警方調查到曾經有3輛車跟蹤林榮基,一輛由傳媒租用、一輛是一名現役休班消防員因好奇心而跟蹤,另一輛則未知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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