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香港商報報導,新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已展開,選管會要求立法會選舉參選人須簽署確認書,表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相關規定並無實質新意,一早已寫明在法律條文中,有關做法既符合現行法例要求,亦是所有參選人理當遵守的基本政治要求。選管會此舉主要是針對當前社會出現的“港獨”主張,重申法律底線,提醒所有參選人須遵法守矩,這完全是負責任及依法行事的。“港獨”違法禍港是社會共識,簽署“確認書”猶如一塊試金石,相信廣大希望香港繁榮穩定的市民,都會認同選管會的安排,支持採取必要措施,不能令立法會選舉成為宣揚“港獨”的平臺,更不能讓“港獨”分子進入作為特區建制的議事殿堂,行違憲違法之事。
選管會要求立法會選舉參選人簽署確認書,這一做法雖屬首次,但只是要求參選人履行基本義務,認同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有關內容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也無“額外限制條件”,目的只是借助確認書排“獨”。簽署確認書是合情合法合理,對大多數光明正大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參選人士,都是絲毫沒有影響的。
按理簽署確認書應無異議,不過仍引起反對派反對。泛民揚言不簽署,搞抱團回避搪塞;有人提出要司法覆核,企圖以司法幹擾政治行政;有“港獨”分子狂言“絕不簽署”、“分裂立場絕不改變”,擺明要在選舉中興風作浪。別有用心者的各種非議和抗拒,讓全港選民看清楚所有參選人的真面目。正如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參選人不願承認香港是中國一部分,有感與基本法相關條文有底觸,應認真想想是否值得參選,拒簽不如不參選。反過來看,明知“港獨”違憲違法,社會上卻出現對簽署一份簡單聲明緊張異常,欲去之而後快,這很不正常。中大昨公佈民調顯示,香港竟有一成七人支持“獨立”,“港獨”勢力似有坐大之勢,必須嚴肅認真對待,這更說明簽署確認書非常有必要,至少可以看出到底誰心裏有鬼,在對待“港獨”這個大是大非問題上態度曖昧。
針對“港獨”分子參加立法會選舉一事,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日前發出“六問”:這符合“一國兩制”嗎?符合基本法嗎?符合法治原則嗎?這給香港社會什麽導向?要把香港引向什麽樣的發展方向?對香港是福還是禍?這是希望社會認清不能允許“港獨”分子參選進入立法會的原則底線。試想,如果立法會選舉變成大肆鼓吹、推動“港獨”的過程,甚至“港獨”分子可堂而皇之進入立法機關,這等於為非法大肆鼓吹、推動“港獨”的活動披上合法外衣,等於讓“港獨”分子通過立法會選舉滲透進特區建制,在建制內進行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損害香港繁榮穩定的活動,釀成的災難性後果誰能承擔得起?因此,當局有責任嚴格把關,遏止“港獨”蔓延,要有維護基本法的勇氣、能力和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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