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香港商報報道:激進反對團體就立法會選舉需填簽確認書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昨雖接納其申請,但不認同案件有迫切性,拒絕緊急開庭處理。選舉管理委員會表示會繼續按相關法例,確保立法會選舉公開、公平和誠實地進行。對於反對派濫用司法制度,企圖擾亂立會選舉,建制派均提出批評,認為高院裁決合情合理,並希望選舉主任依法辦事,制止宣揚“港獨”的候選人參選。
高院區慶祥法官裁定司核案無須趕及週五前緊急處理。
高等法院指司核案無迫切性
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及副主席陳德章,日前分別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選管會規定參選人須簽署確認書的決定,並發佈選舉主任在決定提名是否有效時無權查詢參選人是否真誠簽署擁護基本法的聲明。高院決定兩案合並處理。
由於本週五提名期結束,梁吳等人要求法庭緊急處理他們的申請。昨午,高院法官區慶祥開庭時表示,會先裁決是否要趕及星期五前緊急處理。
代表入稟人一方、一向支持反對派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陳詞稱,“選管會一定想暫不處理,讓選舉可在黑暗中進行”,攻擊選管會做法令選舉制度多瑕疵,抹黑“是將民主靈魂奪走,不應等選舉完結才處理”。他又指,如果申請人不簽署確認書令提名無效,即使將來官司勝訴,都可能要等重選,不知要等多少個月。
區慶祥法官表示,假設今日(27日)即時處理兼判選管會一方勝訴,他們(指梁吳等人)都會上訴,同樣不可能在星期五完成。
選管會指確保選舉公開公平
代表選管會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陳詞時強調,立法會選舉提名正在進行,不應受法庭幹預、影響時間表。他引用劉山青參選區議會被拒的案例指法庭當時也是選舉後才處理,強調“選管會政治中立”。
最後,區官認為,不應在立法會選舉中段時處理司法覆核申請,因法庭都要保護選舉制度完整性,不應這時候挑戰立法機關制訂的選舉制度。他稱,留意到有一定數量換屆立法會參選人沒有提交確認書且提名也有效,認為申請人現在可以做的就是等選舉主任回覆,如果提名有效就可參選,毋須緊急處理這宗申請。相反,如果提名無效,申請人仍可提出選舉呈請,所以,拒絕緊急處理有關司法覆核申請。
高院裁定不批准緊急處理今次申請後,隨即會再與三方律師約時間聆訊,擇日開庭。
對於高等法院以正常程式處理有關確認書司法覆核申請,選管會表示會繼續按相關法例,確保立法會選舉公開、公平和誠實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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