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香港商報報道:今屆立法會選舉有多名參選人被拒確認提名,引起法律議論。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表明,立法會候選人資格問題本港可以處理,不會要求人大常委會釋法,並重申有審視梁天琦補選時的政綱,指他當時沒有清晰談到“港獨”,而判斷一個人是否鼓吹港獨,不會只看單字,要視乎上文下理。
不會要求人大常委釋法
袁國強早上出发前往澳洲訪問前時表示,候選人資格問題可以在本港司法系統處理,故不會要求人大常委釋法。他指出,根據法例,選舉主任有權力,而且有法律上的責任對候選人是否符合有效提名要求作出決定,故此“不是簽了名就完全符合”。
袁國強重申,“港獨”或鼓吹“港獨”的行為,與《基本法》和香港的憲制地位不符,所有立法會議員在就任時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因此如果有候選人的政綱鼓吹“港獨”,即使他當選,也不可能作宣誓。
袁國強稱,留意到最近有人在網上或以其他方法向選舉主任发泄不滿,甚至作出可能構成刑事恐嚇等行為,他明白社會可能對某些選舉主任的決定有不同意見及反應,但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有良好有效的司法系統,即使有不同意見,不應透過可能涉及刑事行為的方式表達意見,應以合法途徑解決。
劉江華:可依法提呈請
另外,昨日剛由巴西返港的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亦有回應事件,他相信選舉主任是以法處理,強調香港是法治地方,一切都用法治精神去處理,如果參選人對選舉主任決定不滿,可以依法提出選舉呈請,以體現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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