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香港商報網報導,懲教署一名工藝教導員及6名人士涉安排及扮作囚犯親友“假探監”,令懲教署向“假親友”發放囚犯財產中3.65萬元現金。案中懲教署職員亦被指為囚犯作“郵差”,違規幫囚犯送信,被控“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涉及6名被告的案件將於11月1日轉介區院審理,而另涉一名主婦“假探監”的案件則於11月17日預審。
首案涉及36歲懲教署工藝教導員梁藝林,塘福懲教所前囚犯包括陳宜立、歐陽天倫、劉立勛、遊西常以及主婦許帝域。其中梁及陳被控5項串謀詐騙罪名,6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待轉介區域法院再訊。除劉立勛外,各被告獲準保釋。另一案涉及主婦黃秀愉,控罪指她向懲教署人員訛稱自己為囚犯江瑞強朋友,以領回由該囚犯存放的一萬元保釋金。黃於庭上否認控罪,並獲準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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