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據大公報訊,高院原訟庭早前裁定梁頌恒及遊蕙禎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兩人向法庭提出的上訴今被駁回,上訴庭維持原審法官的裁決,上訴人一方需兼付訟費。
判詞指出,基本法享有最高法律地位,普通法下的三權分立及不干預原則,不能妨礙法院執行責任,並指釋法對法院具約束力,釋法效力由1997年7月1日開始,適用所有案件,
對於上訴一方提出釋法即「修法」的論點。判詞指,基本法並無賦予本港法院司法管轄權去處理有關問題,上訴一方亦無提供任何證據支持他們的論點。高院明天9時30分將開庭處理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申請。
高院今早有大批記者在場守候,但梁頌恒和遊蕙禎均沒有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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