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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促查戴耀廷選舉舞弊

2016年12月22日 09:59:31  來源:大公網

圖:法律界炮轟戴耀廷身為法律學者卻知法犯法,要求調查是否有人意圖操縱選委,干預特首選舉 大公報記者何嘉駿攝

【本報訊】據大公網報導,違法“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教唆三百多名反對派選委,利用選票作籌碼,利誘特首候選人作政治交易,換取當局撤銷四名反對派議員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及梁國雄議員資格的司法覆核申請。法律界炮轟戴身為法律學者卻知法犯法,嚴重妨礙司法公正、藐視法庭及選舉舞弊,將去信律政司及擬向廉政公署和港大投訴,要求調查是否有人意圖操縱選委,干預特首選舉。律政司表示,會在收到相關資料後或有需要時提供法律意見,並在適當時候決定是否檢控。

廉潔選舉是港法治基石

四名具法律背景的立法會議員張國鈞、梁美芬、何君堯及周浩鼎,昨日聯同五名律師及大律師召開記者會,批評身為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的戴耀廷知法犯法,企圖操縱選票。民建聯張國鈞形容,戴耀廷的建議是赤裸裸、不道德的政治交易,強調廉潔選舉是香港法治基石,但戴卻公然呼籲選委利用選票交換私人利益,破壞選舉公正性。張表示,戴耀廷的建議觸犯選舉舞弊條例、妨礙司法公正及藐視法庭,法律上不能接受,嚴正呼籲選委不要聽從相關建議。

經民聯梁美芬表示,《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二條(1)(g)已清楚列明何為利益,當中包括任何優待,如有價值的對等交易,及予以維護使免遭已採取或可能採取的紀律、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起訴等。充分說明用選票交換特首候選人利用公權力,要求律政司撤銷四議員覆核案,已觸犯該條例。

梁美芬質疑,戴耀廷呼籲選委以身試法,如當年慫慂市民“佔中”一樣“叫人做但不知自己會不會做”。梁美芬強調:“如果要求特首使用公權力去阻止律政司繼續訴訟,這是要不得,在法律上一定違反相關法律。未來的承諾也是承諾,也是利益交換。”她直呼“咁做會令到選舉蒙上好大污點。”

知法犯法妨礙司法公正

民建聯周浩鼎批評戴耀廷視法治如無物,身為法律學者公然知法犯法,嚴重影響香港法治聲譽,“讓這樣的人教育學生,令到人十分擔憂。”前律師會會長何君堯亦稱,戴耀廷明顯是在妨礙司法公正及藐視法庭,指該覆核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戴此舉或涉及串謀行騙,事態非常嚴重。他又表明,計劃向廉政公署舉報,並去信港大投訴,要求校方採取行動,以正視聽。

律師錢志庸表示,戴耀廷以選票要求下屆政府處理,則違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如有選委響應呼籲“換票”,戴更已觸犯串謀罪。大律師蕭震然亦形容戴耀廷的言論教唆促使原告人做出妨礙司法公正的事,但現時“原告人”,即特定特首候選人仍未出現,故這刻未有犯下教唆罪。

同路人急急劃清界線

律政司回應會否跟進事件時表示,所有可能涉及刑事罪行的事件,刑事調查工作必須先由相關執法機關進行,律政司會在收到相關資料後或有需要時提供法律意見,然後在適當時候決定是否進行檢控。

戴耀廷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狡辯說,“換票論”沒有違法,說只是建議選委在提名時,考慮向參選人提出政治訴求,在任何選舉中都是合理做法。他其後更於Facebook上表明,選舉時作“政治交易”沒有問題,因選舉本身就是政治的“遊戲”;反指大呼小叫的人缺乏政治常識。

縱然戴耀廷力撐“換票論”,但“同路人”卻不以為然,負責反對派選委協調工作的“專業議政”就急急與戴撇清關係,指這純粹他個人看法,強調不認同該建議,亦與“民主300+”選舉策略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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