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澳门日报》最新消息,法律及社会事务学会主席冯家亮前往检察院,检举何超明案中曾为检察院提供服务的二判商、博多电子用品负责人张树坚,称其就相关共犯案到初级法院作证时作假证,及行贿何超明及相关主管人员,藉此独揽检察院工程项目,有行贿公职人员罪之嫌。
冯家亮认为,博多电子用品规模极小,高峰时聘有6名工人,质疑它不具备承揽检察院金属探测仪保养工程长达8年的资格。他指出,张树坚作为新澳门学社领导层,对政府组织和部门架构应十分了解,不可能不懂得公私营机构的区分,但他在法庭作供时声称误以为黄国威(何超明犯罪集团成员)公司是公共企业,对涉贪毫不知情。
冯家亮另要求检察院调查张树坚承接一项价值3,000万及其追加项目的交通事务局工程时有否违法。
张疑贿控学社成员
声称为新澳门学社资深社员的冯家亮亦怀疑,张树坚涉嫌以非法所得金钱行贿部分新澳门学社的领导机关成员,以达到控制新澳门学社领导层的目的。行贿对象包括学社时任主事人周某,现任主事人苏某、郑某,和学社旗下媒体副社长崔某。如向周某提供全职职位,额外提供酬酢和出国旅行的机票食宿;向苏某、郑某提供来往台澳机票、食宿等生活费。
冯家亮称,张并向崔某提供9,000元购买摄影器材配件,而在一场有关冯家亮与张树坚的争议中,该媒体仅报道张树坚一方的内容。除向检察院检举外,他亦计划到廉署检举相关人员触犯私营部门受贿罪。(本报编辑:罗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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