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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若骅回应不检控「UGL案」事件 勿将法律问题政治化

2018年12月27日 11:05:24  來源:香港商报网

昨午,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香港机场主动回应不检控UGL案事件,强调律政司不偏不倚、无畏无惧、一视同仁,不会因某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或政治背景而因人而异,只会按法律和证据办事。记者 冯俊文摄

本报讯】记者冯炜强报道:律政司早前公布不检控前特首梁振英涉及的UGL案,反对派无视律政司提出的详细解释,继续「死缠烂打」。昨午,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结束休假后回港时在香港机场主动回应事件,重申律政司的工作都是「不偏不倚、无畏无惧、一视同仁」,不会因为某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或政治背景而因人而异,只会按法律和证据办事。她还强调,希望外界不要将法律问题政治化。

不因涉案者地位背景而因人而异

结束休假的郑若骅昨午抵港后,立即在机场会见传媒回应UGL案。对于没有就不检控梁振英咨询外聘资深大律师的法律意见,郑若骅表示:律政司的一贯做法,是内部做决定;除非与同事有关,才会外判处理。她强调,任何一件事,律政司的工作都是不偏不倚、无畏无惧、一视同仁,不会因为某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或政治背景而因人而异,只会按法律和证据办事

对于传媒追问为何没有如以往案例般寻求外聘意见,案件是否有涉及政府因素的考虑,郑若骅称:假若因为他是一个中央人员,律政司就因此寻求外间法律意见,这是否有违律政司守则内,要求独立、公允、不偏不倚、按法律及证据作决定的原则?

郑若骅强调,律政司会按照法律办事,不会因为这个人是什么地位、政治背景,亦不会因为某一件事情会引致一些媒体或政治后果而作出一个特别的处理。只是按照证据,依法律去作判决。

按证据依法律处理事件有担当

被问及过去律政司处理涉及高官的案件时都有寻求独立意见,郑若骅认为每个个案都有其原因,她不会评论,但强调「何时作外判工作,不会因人而异,这是一贯的policy(政策)」。

她补充说,在作出决定时并没有利益冲突,无任何显性的偏颇,律政司有宪制责任作检控决定,认为今次事件是按法律和证据作决定,做法有担当。她又反问为何要多寻求一个法律意见?

她指出,无论是什么高官、无论这个人是什么中央的人士,无论这个人是任何大亨,或者甚至是一位普通市民,他需要亦应该得到法律上的保障。所以我们作出一个刑事检控决定时,只可以考虑法律和相关的证据作出决定。她又希望外界不要再将法律问题政治化。

对于不检控梁振英的原因,郑若骅重申,当中原因律政司已在早前公布的关于该案的声明中清楚解释,自己没有补充。

有关僭建事宜已授权专人处理

被问及下个月会否出席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解释事件,郑若骅表示,委员会主席梁美芬已提出邀请,律政司会在考虑后再作决定。

另外,郑若骅及丈夫潘乐陶位于屯门海诗别墅的两间独立屋涉嫌僭建,刑事检控专员日前公布只会检控潘乐陶,郑若骅表示,她今年一月已经授权刑事检控专员处理检控问题,自己不知情,亦不会参与

针对被问到在两个事件有检控结果期间放大假、给予外界观感是在避风头,郑若骅回应称,这与完全无关系,我只能plan(计划)自己的假期,亦不会知道(往后)有什么事发生

昨午答问前,郑若骅首先向一众记者发出温馨提示,要求大家举手发问,不要一齐大声叫;答问期间,她也代劳新闻秘书工作,以手势选择提问记者。

网络图片

【各界回应】律政司决定法理基础无可争议

记者周伟立报道: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昨公开回应不检控UGL案事件,多位本港法律界和政商界人士对此表示支持律政司做法,认为律政司依照基本法使用应有权力,有关决定经过深思熟虑,具有无可争议的法理基础。他们还狠批反对派继续炒作事件是希望增加政治资本,更企图抹黑和破坏香港有关司法制度。

反对派死缠不休已无关法律

身为律师的立法会议员何君尧认为,律政司在基本法下使用应有权力,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决定,具有无可争议的法理基础,不需要任何案件都一定寻求外界法律意见。他认为,廉政公署是专业独立的反贪机构,最适合调查UGL案件,而廉署经详细调查后已作出证据不足的判断,相信已有充分的法律理据。

他谈到,UGL案件由曝光一刻起,已被反对派以政治立场代替事实,当中有政治炒作,更有捕风捉影的阴谋论,相信就算律政司再如何解释,有心搞事的人也不会信服,只会变本加厉。他批评反对派罔顾事实,几次三番炒作,继续死缠不休,动机已并非法律,而是希望增加政治资本,不仅浪费时间,而且浪费公帑,如果任由反对派得逞,不仅对当事人不公,更是对香港整个司法制度的严重抹黑和破坏

律政司不寻求外部意见是对的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行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表示,UGL案中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在本港已有足够判例,不须寻求法律意见。他提到,以往案件外聘法律意见,主要是因香港没有先例判决,要从外国法院处学习如何处理相关案件。在UGL案中,虽然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是普通法罪行(没有先例判决),但香港经过曾荫权案、许仕仁案之后,相信终审法院对于怎样去审理、判定什么行为构成失当,已有成熟判断,外国判例对香港已没有太大影响,所以律政司不寻求外部意见是对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再去寻求外部法律意见是浪费公帑、没有必要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从法律角度看,律政司不检控(UGL案)的决定正确,毋须重新检视案件。他说,律政司是否聘请外间法律意见,以决定是否提出检控,并非一个法律规定的原则,而是个人判断的问题,每一任律政司司长的处理手法都可能不同。

反覆炒作并大做文章居心叵测

亚太联盟总商会总法律顾问、大律师丁煌亦指律政司做法妥当,司长对事件处理的本质及理由作出了充分回应。他谈到,UGL案虽然涉及有特殊身份的香港人,但律政司作出刑事检控决定与否是以检控手册原则为依归。作为刑事辩护大律师,他相信律政司拥有专业素养,根据手册决定是否有足够证据检控。

他又批评,反对派针对梁振英前特首的身份大做文章是居心叵测,会对律政司依法进行社会检控带来负面影响。律政司若在检控部门内部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再寻求外部意见,是画蛇添足。他称,那些反覆炒作UGL案件、死缠烂打的人,不是为香港社会安定、社会福祉做事的人。

希望有关事件尽快告一段落

经民联副主席林健锋表示,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既然律政司司长已清楚解释不就UGL案作出检控的法律理据,外界不应再炒作有关议题及将事情政治化,亦不应因梁振英的身份及背景而戴有色眼镜看有关事件。他认为,律政司抵受庞大压力,以专业及不偏不倚的态度处理有关事情,正是彰显法治精神及社会公义,希望事情能尽快告一段落。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工商总会主席王庭聪认同及支持律政司做法,指出律政司依法办事,不会因涉事者身份、社会地位、政治背景而有例外的处理方式,所谓寻求第三方法律意见的做法不实际律政司的工作专业、独立、保密,若事事透过咨询来作出判断,是对本港司法系统、法治精神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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