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敏健回顾在廉署工作35年,经历了风风雨雨。
【本报讯】记者冯炜强报道:先后为廉政公署(ICAC)效力35年,今天是廉署执行处处长(私营机构)朱敏健(人称:“朱Sir”)在ICAC的“Last Day(最后一天)”。朱Sir经历了廉署的风风雨雨,见证了香港从上世纪60、70年代贪污腐败盛行走到今天成为廉洁公义之地。他表示,多年来本港社会出现了很多转变,但廉署坚持的4项原则“不偏不倚,无畏无惧,依法办事,证据为本”丝毫没有改变。朱敏健希望继任人及所有廉署同事,无论顺境逆境,都要坚持原则、忠于工作。
工作35年多在最前线执法
在廉署工作35年,大部分时间都在最前线执法,不少案件都令朱敏健留下深刻印象,当中包括1978年,他加入廉署后主理的首宗案件。朱Sir忆述,那是一宗由街头毒品交易引起的案件,但卖方却以大米充当白粉交易,买卖双方及后被捕,一位负责拘捕的警员向买方表示,如果能向他交付「保释金」便可立即放人了事,买方不悦便向廉署举报。
朱Sir说,打算在买方向该名警员交钱时采取拘捕行动,不料警员没有收钱,他只好离开。然而,当他却因事意外折返时,发现该警员正在收受卖方贿款,于是随即上前拘捕收贿的警员,该警员见状立即逃走,经过一轮追逐,涉事警员仍成功逃去。
朱Sir表示,虽然该警员在一年后亦被廉署拘捕,但认为当时自己的确欠缺经验,“只要当时多带一队人,分途追捕2人,只要逮捕任何一方,相信另一方亦很快落网,原本可以一周时间解决的案件却用了一年。”
年轻朱敏健(右)与同袍胜出廉署员工桥牌赛。廉署提供图片
最感满足80年代查佳宁案
至于最感满足的案件,要数80年代轰动一时的佳宁案。朱Sir忆述,当时负责整理大量零碎的银行出入帐纪录,但是相关纪录只显示出入帐数目及时间,并无显示收付方,故并不足以成为起诉的证据。为了侦破案件,他特意学习基本会计知识,经过多时苦苦钻研,意外发现犯人用出入帐差额来认购新股,再于若干时间后,将股票沽出,令黑钱变白。他再顺藤摸瓜,找到相应时间买卖股票的人员,从而令相关纪录成为有力证据。
朱Sir续称,最峰回路转的案件是2004年逮捕上市公司创维数码主席黄宏生一役,当时廉署已有足够证据,可以拘捕事主。他一早便到落马洲口岸,等待事主由内地入境,不料竟出现“走饼”情况,即犯人在监视下仍然逃脱。其后展开一轮追逐,不料事主又走出廉署的监察范围,正以为被事主逃脱之际,他竟自投罗网。当时他与一众廉署人员所乘搭升降机正要关门之际,有人按停升降机进入,未料进来的正是事主。
先后在廉署工作35年,见证了多年风雨,朱敏健指ICAC成立40年,40年间社会出现了很多转变,但是廉署坚持“不偏不倚,无畏无惧,依法办事,证据为本”的原则丝毫没有改变。他强调,“对任何一宗案件,告不告是视乎有没有证据、证据能不能成功起诉,如果并没有足够证据起诉该疑犯,只会是浪费时间、浪费金钱、浪费人力,对所有人亦是不公道。”
不应因涉嫌人身份而有别
朱Sir坦言,明白近期公众对一些涉嫌贪污案件有不同回响,但希望公众明白廉署处理案件从不考虑涉案人士的身份及地位。对于有声音指,为何不就UGL案咨询其他法律意见,他反问提问的人是否因为涉嫌人的身份和地位而有不同的要求呢?
朱Sir在2010年7月离开廉署后,于2016年8月重返出任执行处处长(私营机构),合约期原为18个月,但在政府延长公务员服务年期安排下,他的任期亦延至今天。其职位将由廉署执行处助理处长何景扬接替。近几年,廉署出现了多次高层人员更替,外界形容廉署“刮起风暴”,但他认为,当时内部人员并没有特别不安,亦没有因人员的变动而影响工作。他反认为,近年廉署的透明度有增无减,很多以前不会向外界发放的消息,都会作更多公布。
对于继任人,朱Sir给予16字忠告:“大胆创新,小心落实,通盘考虑,吃苦如蜜。”朱敏健希望继任人及所有廉署同事,无论顺境逆境,都要坚持原则、忠于工作。
临别作诗勉同事上下一心
离别在即,朱Sir亲自作了一首诗勉励廉署:“轻舟齐御觅新舵,破浪翻腾渡劫波,惊风密雨须毋惧,和衷共济创巍峨。”他解释称,“无论未来面对什么环境,成败只在于我们廉署的同事,只要大家上下一心,同舟共济,不故步自封,一定会找到新方向,出现一片巍峨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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