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重申,推动修订《逃犯条例》是一件对社会非常负责任的工作,面对困难仍会继续解说。中通社
【本报讯】记者戴合声报道:立法会大会今日将就《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进行二读辩论,反对派试图发起罢市、罢工、罢课反修例,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表示,在重要政策或法律议题上,把年轻人推到前线,作出激烈行为,这是任何文明社会均不愿看到的。不论学校、家长、机构、企业和工会都应认真思考,鼓吹激烈行为对香港社会和年轻人有何好处?她再次强调,政府对修例工作非常负责任,会继续向各界进行解说。
林郑月娥重提前日凌晨示威者暴力冲击立法会综合大楼一事。她指,警务处公布的数字显示,被捕人士中很多都是年轻人,有的甚至只有10多岁,情况令人很担心。违法是有后果的,社会对年轻人尤其关爱,希望他们每一位都有光明前景。身为行政长官和两子之母,林郑月娥称,她不愿看到年轻人因被政治化事件而影响他们日后的前途。
对于有人鼓吹煽动组织罢课罢市反修例,林郑月娥响应说,作为特区行政长官,不但要向行政机关负责,也要向整个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可以说所有政府行为及所有香港发生的事,她也是负责人。她重申,至今仍然认为修订《逃犯条例》是对社会非常负责任的工作。所以,面对困难会继续解说,希望香港市民明白政府推行这负责任工作的原因。
人权保障“是最受重视的内容”
对于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就修订《逃犯条例》前日致函立法会主席,表明采用政策声明形式,落实多项额外保障措施,包括人权保障等,林郑月娥强调,政策声明同样具法律基础和约束力。她就如何落实5月30日的6项额外措施方面解释道,其中一项是需要进行一个修订,所以特区政府已向立法会提交了一个政府的修订──就是把可接受移交逃犯申请的刑事罪行最高刑期由原本3年以上改为7年或以上,这需要法例的修订,所以是非常清晰的。
至于另外5项便会采用政策声明,特别是针对人权保障那一项。林郑月娥称,听到有些法律界人士日前说这些人权保障是有用的,事实上如果大家看看这些人权保障,是与在这个讨论中很多法律界人士或人权机构提到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中的基本保证很相近的。在这方面,政府一共列举了14条,包括第一个大家都很关心的“审讯需要公开进行”、“刑事被控告人士在还未依法证实有罪前,应该被视为无罪”及“可以让他有自己选择的律师”,甚至如他的语言不通,亦要为他提供翻译等等。这个政策声明列举了14项,都可以确保公平审讯。
对于为何不把额外人权保障写入法例,林郑月娥说可能会要求个别司法管辖区增加承诺才移交逃犯,保持灵活性,又说政策声明有法律基础和约束力,而政府高级官员在立法会庄严作出政策声明,案例显示法庭会考虑政策声明,市民不必担心。林郑指出,在过去4个月讨论中,足够的人权保障是最受重视的内容,特区政府听取很多意见,并努力研究,在修例建议中提出了这一系列的人权保障,盼获各界支持。
“我们很快会见到晴天”
昨晚,林郑月娥出席新界社团联会创会34周年酒会致辞时表示:“(香港)现时无论在经济发展或政治层面,都好像有些风雨飘摇,但我很有信心在中央的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包容、理解和全力协作下,我们很快会见到晴天,香港的未来会更加美好。”
林郑又形容自己正身处一场政治风暴中间,指公仆需要有热情、勇气及诚信,自己有信心和勇气继续带来改变。
請先登錄再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