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批暴徒连月来不断进行各种非法示威、集会、“不合作运动”,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社会安宁,连串的冲突往往随着暴徒逃窜港铁站内,再乘坐港铁的暴徒“特别列车”而告终,留下只有一班追捕至站内扑空的警员。
有了港铁的“配合”,令暴徒更加无后顾之忧,有恃无恐地与警方对峙,因为他们知道在站内早已有一班“专列”恭候,他们甚至跳闸“逃票”也没有后果,安然地乘坐免费“专列”回家,令他们可以不须承担任何代价之下,就可以达到破坏发泄的目的。
暴徒在港铁站内大肆破坏设施,擅用灭火筒和消防喉射向警员,又随意跳入闸不付车资乘车,种种恶行已触犯《香港铁路附例》,但港铁却有法不依,不执法、不落闸、不追究的纵暴态度,将无辜乘客推向危险之中,令乘客与暴徒一起面对清场的险境。
不过,港铁每次事后均只“例牌”发声明“表示遗憾”,并未对暴徒作出严厉谴责,令网民质疑港铁,有包庇乱港暴徒、明目张胆协助他们作乱之嫌。
由香港特区政府作为大股东的港铁,不光是公共交通机构,某程度上也属于半公营机构,承担起社会责任,有责任配合政府止暴制乱。同时,向暴力低头,等同包庇纵容暴力,只会令暴徒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危害乘客、市民以至整个社会的安全。
昨晚,港铁终发表声明,称如站内发生打斗等暴力事件,港铁或会在没有预先通知下,实时停止车站运作及列车服务,甚至关闭车站。
【质疑1】放任破坏设施
过去两个月,暴徒不时在港铁站进行所谓“不合作运动”,包括利用身体、背包等阻碍列车关门,更胡乱按动紧急掣等,以及一边落闸阻止警员进入,一边在站内乱喷灭火筒、敲打天花板及栏杆、大肆破坏蹂躏站内设施,更曾将单车和其他杂物掷入东铁线的路轨。在前日发生的西铁线元朗站冲突中,更有暴徒大肆破坏站内环保回收箱、垃圾桶、报纸箱、杂物架等公物。
事实上,根据《香港铁路附例》第五条,有关行为均属违法。条文列明任何人不可不当地触摸、损坏,或以其他方式干扰于铁路处所任何机器或设备,违者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显然,暴徒所为已违反有关规定,但最讽刺的是,港铁对于站内设施被人大肆破坏,却没有实时报警求助,亦没有为警队提供方便之门,而在事后才报警,岂不是“贼过后才兴兵”?
网民“业记”表示,港铁附例无论在车站或车厢内饮食、说粗口、逃票、跳栏等等都犯法,“大肆破坏设施反而冇事”,并不合理。“Kent Chang”更认为,港铁往后每年加价时,必须清楚列明地铁站的维修费用,“要扣除嗰部分嘅价钱!因为我地 (哋) 冇邀请暴徒去破坏设施!地铁加价嘅费用系唔包括破坏地铁设施嘅费用!”
港铁回应表示,最近多次有人故意破坏车站内设施(包括元朗站前晚的情况),影响车务正常运作,对其他乘客构成危险,这些行为完全不能接受。
【质疑2】无视乱用设备
港铁站内有不少紧急设备,暴徒过去发动多场所谓“不合作运动”,其中一种滋扰方式就是胡乱按动紧急掣。上月30日上午,观塘线、荃湾线、将军澳线及港岛线月台上的安全掣及列车内的紧急掣,便分别被按动76次及47次,令列车无法开出,乘客出行受阻。
前日,暴徒在西铁元朗站大堂大肆破坏,更擅取在紧急事故时才使用的灭火筒和消防喉,疯狂射水及喷射灭火剂,该站顿时变成“泽国”,或影响电路板等设施的正常运作,翌日清洁工人须大花气力将之清理,认真是劳民伤财。
这些行径并非无王管,根据《香港铁路附例》第八条,除非得到港铁公司特准,否则任何人不得启动铁路处所内的紧急或安全器件(为设置该等器件的明示目的及根据其上印有的指示而使用者除外),违者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
既然有法可依,港铁因何姑息?不禁令人质疑港铁有纵容暴力、冷待暴徒违反铁路附例,对遵守附例的乘客不公平。民建联立法会议员何俊贤批评,“在多次‘不合作运动’中,已有很多暴徒作出违反铁路附例的行为,如阻塞车门,胡乱按动紧急掣等,既造成阻碍,更可能危害乘客安全,可是港铁却似没有严格执行附例,也未有作出处罚的公布,此举只会令暴徒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必须作出改善。”
【质疑3】姑息煽暴传单
暴徒们为“合理化”他们的恶行,经常在港铁站内或站外派发传单,散播他们的歪论,以及宣扬暴力思想,但港铁拒绝驱赶派发传单的暴徒,使港铁站成为暴徒们的聚脚点,他们随时趁机挑起事端引发冲突,危害出入站内的市民。
根据《香港铁路附例》禁止任何人未有港铁书面准许下,在港铁范围内派发传单。法理上,港铁有责任执法;情理上,港铁的大股东是香港政府,它除了是公共交通机构这个角色外,某程度也属于半公营机构,理应承担社会责任,尤其是配合警方执法,共同制止暴力,维护公共安全。但在这场风波中,港铁公然允许暴徒进入站台派发鼓吹政治行动的单张,所为令人失望。
【质疑4】暴徒专列吸嬲
近月来多次有暴徒在港铁站搞事及施暴后均能从容地乘搭港铁提供的“特别列车”,使追捕到现场的警员扑空,加上暴徒们完全视规则如无物,在众目睽睽下,不付车费即跳闸登车,既扰乱秩序,更妨碍列车正常运作,对其他付费乘客亦极不公平,可是港铁对这些情况却一直视若无睹。
《香港铁路附例》内有不同规例处理此类“逃票”情况,如第四条有关《侵入》便列明,除非得到港铁公司特准,否则任何人不得以正当使用供进出用的票闸、栏障或旋转栅闸以外的方式,进入或离开铁路处所的指定部分。至于第十四条《禁止无票进入和乘搭列车》也列明,任何人在无合法授权或合理辩解下,不得在不符合有关条件下进入或离开已付车费区域等。违规者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
最令人费解的是,港铁马上开出“特别列车”接走这班逃票狂徒,不单对付费的乘客不公平,更令与暴徒同车的乘客造成不便甚或危险。港铁应该理解自身责任,他服务的是广大市民,而不是暴徒,港铁不配合警方执法,难道真的想让列车变成暴徒逃走专列?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何俊贤对港铁的做法表示甚为不解,认为遇到这种状况应该关站,但现时港铁竟安排“特别列车”协助部分破坏车站设施的暴徒逃离现场。他形容事件有如小时候所看电影的剧情:“犯罪者会安排‘车手’协助逃走,今次犯罪事件简直升华至宇宙级,车手由一个人变为一间上市公司(港铁),厉害....。.”他要求港铁尽快解释。港铁在回应时解释,曾因应警方在个别车站附近进行驱散行动时,作出相应特别列车服务安排,例如已载客列车不停该等车站,同时考虑到车站内有其他乘客会因列车不停站而滞留,故会安排没有载客的列车,直接到该等车站接载他们离开。
发言人指,最近多次有人故意破坏车站内设施,对乘客构成危险,故公司在车务安排方面作出新的应对,在作出特别列车服务安排时,港铁会继续在安全情况下,尽可能提供列车接载滞留乘客。然而如站内发生打斗等暴力事件,港铁或会在没有预先通知下,实时停止车站运作及列车服务,甚至关闭车站。
【质疑5】事后例牌遗憾
暴徒三番四次在港铁站内作出违反香港法例及铁路附例的暴行,如破坏出入闸机,擅自使用车站内的消防设备,将车站出入口的电动闸关闭,在车站多处墙身上涂鸦,以及令到站内多种设施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惟港铁事后发出的声明通常只“例牌”称“非常遗憾”,非但没有执行附例向暴徒作出惩罚,更没有提出严正谴责,有纵容暴徒之嫌。
多名建制派人士质疑,港铁是否因为担心如果不配合暴徒的需要,将会遭到暴徒的狙击及搞事,令港铁不胜其烦,但问题是港铁妥协了,结果不但没有令暴徒收手,反而令他们更加变本加厉,更加有恃无恐地在港铁站搞事,港铁的所为根本是在饮鸩止渴。
港铁发言人回应称,就前晚西铁线元朗站公众活动期间,有车站设施被人恶意破坏予以强烈谴责,并已报警处理。发言人强调,近月多次公众活动期间,港铁车务团队密切留意有关情况,作出车务调动及人手调配,员工亦克尽己任,尽力将有关活动对乘客旅程的影响减至最低。
但发言人始终没有正面回应之前几次“站内大战”,港铁何以未有谴责暴徒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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