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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維護國家安全 國安立法合憲合法合情合理

促反對派停止妖魔化污名化 勿與民為敵

2020年06月22日 00:00:00  來源:香港法治网

圖:林鄭月娥表示,國安立法可堵塞香港在保障國家安全方面的缺口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6出席行政會議前見傳媒時表示,國安立法可早日堵塞香港在保障國家安全方面的缺口,建立更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以維護國家安全。對任何國家來說,國家安全皆屬中央事權,港區國安法立法工作合憲合法、合情合理。林鄭月娥強調,國家安全淩駕國際公約保障的個人自由,希望妖魔化、汙名化港區國安立法的反對者停手,勿與廣大香港市民為敵。

林鄭月娥說,香港社會近年經歷了一些大衝擊,危害國家、香港安全風險的事件自去年六月起更見明顯,若不保障國家安全,香港難長治久安。中央今次決定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通過港區國安法,旨在為香港社會謀求穩定。

立法得到廣大市民支持

林鄭月娥指出,回歸23年,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內的一片土地,竟完全沒有可維護國家安全的健全機制,這對700多萬名香港市民乃至14億中國人而言都是一個風險點。任何負責任的中央政府都不能對此視而不理。林鄭月娥重申,香港國安立法工作完全合憲合法、合情合理,得到廣大市民的支持,不應該受到外國政府的挑戰。香港國安立法打擊的是極少數犯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保護的是絕大部分香港市民的合法權益。

我呼籲近日仍然使用一貫手段將這件工作妖魔化、汙名化的反對人士停手,他們這樣做是與香港廣大市民為敵。林鄭月娥相信,全港市民都希望社會回復穩定,能夠在一個安全、有滿足感、能就業的地方生活。

淩駕國際公約個人自由

林鄭月娥表示,國家安全應有根本的淩駕性,淩駕於個人自由,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中,個人享有的自由受制於國家安全。雖然港區國安法是用內地法律制度草擬的,但並不完全違反香港市民重視的法律原則,內地所遵循的法律原則和香港相差不大,如無罪推定、一罪不能兩審、罪刑法定、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辯護權、檢控舉證責任在控方、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則都是兩地共同遵守的。

林鄭月娥重申,國安立法的唯一目的是保護國家和香港,相信這也是全港市民的共同願望。

她說,執行這部法律的主要是香港特區的機構,使用的也會是港人慣常認識的法律制度,港區國安法條文尚未公佈,市民毋須過分擔心。只要大家堅守一國兩制原則,向著香港回復穩定此共同願望行事,就能夠解決問題、應對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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