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华社香港2月18日电 香港特区高等法院18日宣布,拒绝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再次提出的保释申请。黎智英须继续还押。
黎智英分别被控欺诈罪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分别于2020年12月3日和12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庭受审,两案均押后再审,黎智英申请保释均遭拒绝。12月23日,黎智英再向特区高等法院提出保释申请,获得批准。律政司不服决定,其后向香港特区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并要求法庭在颁布上诉裁决前将黎智英再度还押。
终审法院2020年12月31日裁定,批准律政司就黎智英获批保释提出的上诉许可申请,黎智英须即时还押候审。2021年2月1日,终审法院处理有关上诉,于9日作出裁定,取消高等法院对于黎智英的保释决定,黎智英继续还押候审。之后,黎智英再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高等法院18日开庭处理,并拒绝其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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