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经已潜逃的揽炒派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去年就西湾河警员开枪案及深水埗的士司机撞伤人案提出私人检控,律政司介入并成功撤销检控。在潜逃前,许智峯又入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律政司撤控的决定。在昨日聆讯中,律政司斥许弃保潜逃、向法庭说谎,品行操守差劣,促请法庭驳回其覆核,以免滥用司法程序。法官押后裁决。
因应许智峯已先后潜逃到过丹麦、英国和澳洲,他的司法覆核申请是否应该继续进行,高院昨日开庭处理相关争议。律政司一方指出,多宗案件在身的许智峯,早前藉词以“公务”为由,误导法庭批准他在保释期间离港前往丹麦,其后更弃保潜逃,认为单凭许的差劣品格,已不适宜申请司法覆核。
欺骗法庭 藉词潜逃
律政司续指,是次覆核应由中枪男子或遭涉事的士撞伤的少女提出,而许智峯并非相关两宗案件的当事人或伤者,根本与事件无关。
许智峯的律师声言,本案涉及公众利益,就算与许没有直接关係,或是许不在港,法庭仍应当受理。律政司反驳,许智峯一方面欺骗法庭,另一方面却希望法庭介入,行为自相矛盾,认为他的申请滥用司法程序及浪费公帑,期望法庭剔除其申请。法官李运腾表示需时考虑,押后至5月14日之前颁判词,并先将原定四月的审期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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