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立法会有关修改本港选举制度的小组委员会今日(8日)举行会议。被问到会否将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制度,扩展至审查区议会参选人资格,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回应指,修订工作暂时聚焦在立法会选举、特首选举上,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订亦未有提及区议会,但会考虑将来是否有需要将有关制度延伸至区议会。
曾国衞表示正在考虑将资格审查制度扩及区议会选举。(资料图片)
民建联的张国钧关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参选人资格时,是否需要与现时选举主任的做法一样,即给予参选人申辩的机会。曾国衞表示,资格审查委员会若对参选人的资格有任何疑问,将要求对方提供资料及解说,但提到国安委亦会根据国安处的审查作判断,若当中涉及国家安全考虑,要视乎实际情况会否要求参选人作进一步补充。
另外,曾国衞提到,留意到坊间有意见指,立法会选举最多只有150人能参选,澄清并非如此。他解释选委会、功能组别、直选界别,每个界别最多150人可获参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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